在广东,老板欠薪不给,强制执行到底咋弄?钱能要回来吗?
唉,说起老板拖欠工资,真是能把人急得团团转,咱们农民工兄弟姐妹们,背井离乡来广东打拼,图个啥?不就图个踏实干活,按时拿钱嘛!可偏偏就有些黑心老板,找各种借口拖着不给,真是气人!
你别急,也别慌!遇到这种情况,咱们得相信法律,用正确的姿势维权,很多工友可能听说过“强制执行”,觉得这是个厉害角色,能把老板的钱“抢”回来给咱们,这话对,但也不全对。强制执行不是你去法院拍桌子就能立马搞定的,它有一套规矩和流程。
你得有“东西”——生效的法律文书!
这是最最最重要的第一步!没有这个“东西”,法院根本不会理你的强制执行申请。这个“东西”是啥呢?通常是下面两种:
- 劳动仲裁裁决书:你跟老板的纠纷,一般得先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判老板输了,要给钱,这个裁决书生效后,老板还不给,就能用它去申请强制执行。
- 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或者仲裁后老板又去法院起诉了,那么经过法院审理,拿到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生效后老板不履行,也可以作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
记住喽,这些文书都有个“生效期”,不是说一拿到手就能去申请的。比如仲裁裁决书,双方都不服的话,要在收到后15天内去法院起诉,过了15天双方都没起诉,裁决书才正式生效,判决书也是类似,一审判决后有上诉期,你得算准日子,等文书真正“生效”了再说下一步。
拿着“东西”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文书生效了,老板还是铁公鸡一毛不拔?行,咱们这就去法院“敲门”!
- 去哪儿申请?一般是去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简单说,就是当初给你下判决书/调解书的那个法院,或者老板的公司、财产在哪儿,就去那个地方的法院(级别要对应)。
- 准备啥材料?
- 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模板,可以照着填,不会填的可以问问法院工作人员或者懂行的人)。
- 你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 那份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 如果请了律师,还得有授权委托书。
- 最重要的——尽可能提供老板(或公司)的财产线索!比如老板有车、有房、公司账户在哪儿、有什么值钱的设备等等,你提供的线索越具体,法院执行起来就越有方向,你的钱就越有可能早点拿回来!这一点,再强调都不为过!
法院受理了,接下来会干嘛?
法院收到你的申请材料后,会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立案,然后给你一个《受理案件通知书》。
- 第一步:法院会“通知”老板。立案后,法院会向“被执行人”(也就是欠你钱的老板或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他在指定期限内还钱,并且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
- 第二步:法院会“查”老板的财产。这就是传说中的“四查”:查银行存款、查车辆、查房产、查有价证券,现在法院系统挺强大的,会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去查。如果你自己知道老板有啥隐藏的财产,一定要赶紧告诉执行法官!别藏着掖着,这关系到你的钱能不能到手。
- 第三步:如果查到财产了,就开始“执行”!
- 有钱的话,直接从银行账户里划扣。
- 有车有房的话,可能会查封、扣押,然后评估、拍卖,卖了钱再给你。
- 老板是公司的话,如果公司账户没钱,但有其他应收账款,法院也可以去执行那些钱。
- 第四步:如果老板耍赖,啥财产都没有,或者躲起来了,咋办?
- 法院可能会将老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老赖名单”,一旦上了这个名单,老板就麻烦了: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住星级酒店,不能买房买车,孩子也不能上高收费私立学校等等,处处受限。
- 还可以对老板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 如果老板明明有钱,故意转移、隐匿财产,或者暴力抗拒执行,那他就可能触犯刑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要坐牢的!
钱执行回来了,怎么给你?
法院把钱执行到位后,会通知你去办理领款手续,到时候带上你的身份证等材料,按照法院的指引办就行。
建议参考:
- 维权要趁早,别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注意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一旦发现欠薪苗头,及时与老板沟通,沟通不成尽早启动法律程序。
- 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后,注意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也就是说,文书生效后,你得在两年内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过了这个期限,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你的血汗钱可能就真的打水漂了!
- 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特别是在提供财产线索方面,你自己最了解老板的情况,有任何线索都及时反馈给执行法官。
- 保持耐心,也别灰心。执行过程可能不会一帆风顺,尤其是在老板确实没什么财产的情况下,但只要我们走的是合法途径,就有希望,即使暂时执行不到,法院也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以后发现老板有财产了,你还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 必要时寻求专业帮助。劳动纠纷和强制执行程序相对专业,如果觉得自己搞不定,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或者咨询专业的律师,广东各地都有法律援助机构,农民工兄弟姐妹们可以多留意。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具体条款可自行查阅,主要是关于纳入失信名单的情形和后果)。
小编总结:
工友们,在广东遇到老板拖欠工资,千万别自认倒霉,更别采取极端手段。“强制执行”是咱们维权的有力武器,但它是有严格法律程序的,从拿到生效的法律文书,到向法院申请,再到法院查询、控制、处置财产,每一步都需要时间和耐心。
最重要的是先拿到那个“生效的法律文书”,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去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尽可能地向法院提供老板的财产线索。法律是咱们坚强的后盾,只要咱们走对流程,积极配合,讨回自己血汗钱的希望就很大! 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大家挣钱都不容易,愿每个辛勤付出的劳动者都能按时足额拿到自己的工资!如果觉得有用,别忘了分享给身边的工友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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