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可以先不交社保,这馅饼还是陷阱?

普法百科1个月前 (09-22)4

老王上个月面试通过了一家创业公司,老板拍着他肩膀说:“咱们公司年轻有活力,现在资金紧张,社保可以先不交,每月多给你发2000现金补贴,你到手更多更划算!”老王心里犯嘀咕:这到底是贴心福利,还是藏着什么坑?

看似“双赢”的背后

公司说可以先不交社保,这馅饼还是陷阱?

现实中不少企业会用“现金补贴代替社保”作为招人筹码,尤其常见于初创企业、小微公司或灵活用工领域,站在企业角度,确实能降低约30%的人工成本;对员工而言,当月实发工资增加似乎也很实惠,但这种操作本质是用短期利益置换长期保障,相当于用你的养老钱、看病钱、生育津贴换眼前多出来的几张钞票。

社保不仅是五险的统称,更是法律强制的基础保障,养老保险关乎未来几十年的生活品质,医疗保险能防止“一病返贫”,生育保险覆盖产假工资,工伤保险更是在工作意外时救命用的,放弃社保,等于主动拆掉安全网高空行走。

以案说法:小张的惨痛教训

95后程序员小张入职时接受了公司“不交社保发现金”的方案,工作第二年他突然确诊重病,手术费需自掏20余万,若正常缴纳医保,报销比例可达80%以上,但因公司未缴社保,所有费用只能自己承担,更无奈的是,由于缺乏劳动关系证明(公司用“劳务协议”规避),维权过程异常艰难,最终虽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到部分赔偿,但错失最佳治疗时机和巨额医疗费已无法弥补。

法条链接

  1.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指出,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3.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现金补贴代替社保”,该约定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律师总结

作为律师,我强烈建议劳动者:永远不要用社保置换现金补贴,这不仅是法律红线,更是对自己未来的负责,如果遇到企业提出此类方案,你可以:

  1. 明确拒绝并要求依法参保(保留沟通记录);
  2. 若已遭遇社保拖欠,向当地社保监察部门投诉(通常60日内处理);
  3. 用“个人所得税”app反向核查单位缴费记录,定期掌握参保状态;
  4. 警惕“劳务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等规避手段,务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企业短期节省的成本,远低于未来可能支付的2倍社保滞纳金、工伤赔付及劳动补偿金,而对劳动者而言,今天多拿的2000元,可能明天就要用20万来弥补,社保不是企业的施舍,而是你依法应得的铠甲——穿好这件铠甲,才能在职场上走得更稳更远。


温馨提示:本文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撰写,具体个案因地域和细节差异可能存在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意见。

公司说可以先不交社保,这馅饼还是陷阱?,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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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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