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逼我走,工资还拖着不给?这几招赶紧学起来!
哎,说起打工人的辛酸,那真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但有一种情况,尤其让人窝火,那就是明明是老板变着法子逼你离职,结果辛辛苦苦的血汗钱还被拖着不给,这时候,很多人可能就懵了,感觉自己有理说不清,只能吃哑巴亏?千万别!你的沉默就是对不法行为的纵容!
咱们得弄明白啥叫“被迫离职”,简单说,就是不是你自己心甘情愿想走的,而是公司的一些做法让你实在待不下去了,公司没给你缴社保啊,或者故意降你工资、调你去个根本没法上班的岗位啊,再或者,最直接的,就是拖欠工资!这些情况,法律都认为是公司先“不地道”,咱们劳动者是有权“炒老板鱿鱼”的,而且还能跟公司要补偿!
那遇到这种事儿,具体该咋办呢?别慌,一步一步来:
第一步:冷静!收集证据是王道!你可能气得浑身发抖,但现在不是发火的时候。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你得把能证明以下几点的东西都搜罗好:
- 你和公司有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工牌、工服、入职登记表、工资转账记录(银行流水,备注工资的那种最好)、考勤记录,这些都算。
- 公司拖欠你工资: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公司没打钱)、和老板/HR关于工资的聊天记录(比如问“工资啥时候发”,对方说“再等等”)。
- 公司逼迫你离职的证据:这就比较多样了,如果是口头逼你,你偷偷录个音(注意别侵犯隐私,比如在公开办公区录问题不大);如果是书面通知你调岗降薪,那通知书就是铁证;如果是故意刁难你,比如取消你的工作权限、不让你进公司,相关的聊天记录、邮件、门禁记录都得留着。
第二步:跟公司“好好谈谈”——但要留个心眼!公司可能就是看你好欺负,或者抱着侥幸心理,你可以先尝试跟老板或HR沟通,明确提出你的诉求:要么给我结清工资,要么我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谈话的时候,如果能录音最好,如果公司给了你什么书面承诺,X月X日前一定发”,那也得收好。
第三步:协商不成?果断出击!如果公司还是耍赖,或者干脆不理你,那就别客气了,直接上“武器”!
-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是比较快的途径,你带上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拖欠工资和被迫离职的证据,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一般在人社局里)填个投诉表,他们会出面责令公司整改,很多公司一被查就怂了。
- 申请劳动仲裁:这是最正规、最有效的方式,你需要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把你的请求(1. 裁决公司支付拖欠的X年X月至X月工资XXXX元;2. 裁决公司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XXXX元)写清楚,然后附上证据材料,提交给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划重点!这里的“经济补偿金”就是我前面说的“补偿”。工作每满一年,公司就得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个工资标准是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哦!这可是一笔不少的钱呢!
第四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那就去法院!如果仲裁结果出来,你不满意,或者公司不服气,还可以去法院起诉。
建议参考
- 千万别自己写“辞职报告”说“个人原因”离职!一旦你这么写了,就很难再主张“被迫离职”的经济补偿金了,公司可能就抓住这点赖掉。
- 证据!证据!证据!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平时工作中就要有保存证据的意识。
- 尽快行动!劳动仲裁有时效的,一般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别拖太久,夜长梦多。
- 可以求助专业人士!如果案情比较复杂,或者你自己搞不定,找个律师咨询一下,甚至委托律师代理,能帮你争取到最大的权益,现在很多地方也有法律援助,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仲裁的程序和时效等。
被迫离职还被拖欠工资,绝对不是小事,更不是“算了”就能解决的。咱们劳动者挣的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受法律保护,遇到这种事,首先要稳住阵脚,积极收集证据,然后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别害怕,也别觉得麻烦,你的每一次坚持,都是在为自己,也为更多劳动者争取公平,有理走遍天下,法律永远是咱们最坚实的后盾!如果过程中遇到啥具体问题,找个专业律师咨询一下,会更有底,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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