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了,老板还是没钱给工资,我该咋办啊?

普法百科6天前9

原创文章内容:

哎,说起拖欠工资这事儿,真是能把人急死!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那点血汗钱养家糊口呢,好不容易跟老板周旋,甚至闹到法院,官司打赢了,拿到了判决书,心想这下总算能松口气,等着法院强制执行把钱要回来了吧?结果呢,法院那边传来消息,说对方——也就是欠你工资的那个老板或者公司——名下没什么可供执行的财产,说白了,没钱”

法院强制执行了,老板还是没钱给工资,我该咋办啊?

听到这话,是不是一下子心又沉到了谷底?那种感觉,就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有劲使不出,别提多憋屈了!你可能会想:“那我的血汗钱就这么打水漂了?法院都没办法,我还能怎么办?”

先别灰心,也别绝望!“没钱”这两个字,里面可大有文章,咱就掰开揉碎了说。

“对方没钱”,是真的没钱,还是“装”没钱?这是第一个要弄清楚的问题,有些老板或者公司,为了逃避执行,可能会偷偷转移财产,把钱藏起来,或者把资产登记在别人名下,这种情况下,他们表面上看起来确实是“一穷二白”。

就算对方现在真的没钱,不代表他以后永远没钱,也不代表就没有其他办法了。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可不是简单地查一下账户就完事儿的。

如果法院强制执行了,对方确实暂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咱们该怎么办呢?

  1. “终本”不是结束,而是“等待时机”: 法院在经过一系列查询(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股权等等)之后,如果确实没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申请执行人(也就是你)也提供不出其他有效的财产线索,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 听到“终结”两个字别害怕,这不代表你的工资就彻底要不回来了,也不是说法院不管了,它的意思是,这次执行程序暂时告一段落,你的债权依然是合法有效的,只要发现对方有了新的财产,你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这个“随时”,在法律上是有期限的,一般是两年内可以申请恢复,但你的债权本身是一直存在的

  2. 积极配合法院,提供财产线索是关键!法院的执行法官工作量很大,不可能面面俱到,这时候,你作为申请人,一定要积极主动地去搜集和向法院提供对方可能的财产线索,你知道老板最近新买了车但登记在他老婆名下(如果是婚内财产,也可能有你的份儿),或者他偷偷开了个新公司,或者他在哪个工地还有工程款没结,甚至他经常去高档消费场所……这些信息都可能成为找到他财产的突破口。你越积极,拿回钱的可能性就越大!

  3. 关注“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如果对方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或者故意转移财产,法院会把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老赖”名单,一旦上了这个名单,他的生活会受到很多限制: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住星级酒店,不能买房买车,子女不能上高收费私立学校等等,这本身就是一种压力,迫使他想办法还钱,法院还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4. “没钱”也可能有其他“变现”方式对方可能没有现金,但有其他财产,比如机器设备、办公用品、库存产品,甚至是一些知识产权、股权等,法院在查明这些财产后,可以依法进行拍卖、变卖,用所得款项来偿还你的工资。

  5. 公司没钱,老板个人有责任吗?如果欠你工资的是公司,而公司确实破产清算也没钱了,那确实比较麻烦,但如果公司的老板或者股东存在一些法定情形,比如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那么你是可以尝试要求老板或股东个人来承担还款责任的,这一点比较复杂,可能需要更专业的法律分析。

所以你看,即便是法院强制执行时对方说“没钱”,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关键在于咱们不能放弃,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持续跟进。


建议参考:

  1. 保持冷静,积极沟通:得知对方没钱时,先别慌,多跟执行法官沟通,了解案件的具体进展和对方的实际情况。
  2. “地毯式”搜索财产线索:发动自己的人脉和智慧,回忆老板或公司的一切蛛丝马迹,比如他常用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名下的房产车辆、新的工作单位、甚至他家人的一些反常消费等,只要觉得可能有关的,都可以提供给法院。你提供的线索越具体,法院执行的可能性就越大!
  3. 定期关注,不要“一终本就了之”:如果案件被“终本”了,也别忘了定期(比如每隔几个月)去法院查询一下对方的财产状况,或者自己留意对方的动态,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刻申请恢复执行。
  4. 了解“拒执罪”: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明明有钱却恶意转移、隐匿,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是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这可是刑事责任,能给对方巨大的压力。
  5. 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执行阶段遇到的问题可能比较棘手,特别是涉及到追加股东责任、查找隐蔽财产等情况时,一个有经验的律师能帮你分析案情,制定更有效的执行策略,甚至代理你与法院沟通,提高执行效率。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其他情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小编总结:

“拖欠工资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这事儿,确实挺让人头疼,但绝不是死路一条。核心思想就是:不放弃、不气馁,积极行动,持续关注!你要相信,法院是站在你这边的,但法院也需要你的配合和线索支持。

你的每一分工资都是血汗钱,都值得被认真对待,从搜集线索到跟进执行,每一步都至关重要,法律赋予了我们维权的权利,就要勇敢地用起来,哪怕过程漫长一点,只要坚持下去,总有希望拿到属于自己的那笔钱,别灰心,咱们一起想办法!讨薪之路不易,但请相信,法律不会纵容恶意拖欠,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不缺席。

法院强制执行了,老板还是没钱给工资,我该咋办啊?,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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