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都强制执行了,老板还是不给,这可咋办?

普法百科6天前9

哎,说起这拖欠工资的事儿,真是能把人逼疯!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发工资那点念想,可偏偏就有那么些老板,揣着明白装糊涂,工资一拖再拖,行,咱们走法律途径,仲裁、诉讼,好不容易拿到了胜诉判决书,满心欢喜地去申请强制执行,想着这下总能拿到血汗钱了吧?结果呢?强制执行了,钱还是没影儿!这时候,你是不是感觉胸口堵得慌,特想问一句:“这到底是为什么?还有没有王法了?”

别慌,也别太沮丧!这种情况,虽然让人窝火,但并不是完全没辙,咱们得先弄明白,为啥强制执行了,钱还是拿不到手?这里面可能性可不少。

工资都强制执行了,老板还是不给,这可咋办?

一种可能是,老板(也就是被执行人)确实是“真穷”,公司账户里空空如也,名下也没啥值钱的房产、车子,他本人可能也没啥其他收入来源,这种情况下,法院也确实难办,总不能把人逼死吧?但!这绝不代表老板就能心安理得地赖掉这笔钱!

另一种可能,也是更让人气愤的,就是老板“装穷”!他可能偷偷把公司财产转移了,或者把钱藏在了别人名下,自己过着滋润日子,就是不给你发工资。这种行为,简直就是把法律当儿戏,必须严惩!

还有可能是,法院的执行工作确实面临一些客观困难,比如被执行人行踪不定,或者财产线索隐蔽,需要更多时间去排查和处理。

遇到“拖欠工资强制执行还不给”的情况,咱们劳动者到底该怎么办呢?难道就只能认栽吗?当然不是!

千万别干等着!积极主动才是王道!你要知道,法院的执行法官手里案子可能很多,不可能面面俱到都替你把所有线索都查得一清二楚,这时候,你作为申请人,有义务也有权利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你知道老板新买了车?赶紧告诉法院车牌号!你知道他偷偷在哪个银行开了账户?或者他有到期的债权没去要?这些信息都非常关键!哪怕只是一点蛛丝马迹,都可能成为执行的突破口。

多跟你的执行法官沟通!定期打电话或者去法院问问案子的进展,了解一下法院都采取了哪些执行措施,比如有没有查封、扣押他的财产,有没有冻结他的账户,有没有把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老赖”名单),如果法官告诉你暂时没找到财产,你可以问问接下来该怎么办,需不需要你配合做些什么,良好的沟通,能让你及时掌握情况,也能让法官感受到你的重视。

密切关注“老赖”的动态!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看看它是不是还在偷偷经营,有没有营业收入却不进公账,如果被执行人是个人,看看他有没有高消费行为,比如坐飞机、高铁,住高档酒店,或者名下突然多了什么财产,这些信息一旦掌握,立刻反馈给法院,现在对“老赖”的惩戒措施越来越严,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他的生活、生意都会受到很大影响,这也是一种施压手段。

还有一种比较极端但有效的情况,如果老板明明有钱,就是故意转移、隐匿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那他可能就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了!这可是刑事犯罪!你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一旦上升到犯罪层面,很多“老赖”就扛不住了。

要有耐心和毅力。执行案件有时候确实耗时较长,尤其是在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复杂或者故意逃避的情况下,咱们已经走到了强制执行这一步,就说明咱们有理有据,千万别因为一时的困难就放弃。你的每一分坚持,都是在为自己的血汗钱争取机会!

建议参考:

  1. 主动出击找线索:回忆、打听、观察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包括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股权、到期债权、工资收入、微信支付宝余额等,发现线索立即书面提交给执行法院。
  2. 定期联系执行法官:了解案件进度,询问是否已采取网络查控、传统查控等措施,了解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
  3. 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如果还没采取这些措施,可以向法院书面申请。
  4. 关注“终本”程序:如果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仍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可能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但“终本”不代表案件结束,你发现新的财产线索后,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5. 追究刑事责任:若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规定》所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拖欠工资强制执行还不给”,这无疑是维权路上的一块硬骨头,但请相信,法律不会容忍这种恶意拖欠行为,作为劳动者,咱们既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也要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积极提供线索、密切配合法院、坚决抵制“老赖”,是咱们追回血汗钱的关键。过程可能会很煎熬,但请一定坚持下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容许任何人肆意践踏!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咱们一起加油!

工资都强制执行了,老板还是不给,这可咋办?,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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