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劳动局盖章吗
法律解析: 劳动合同不需要劳动局盖章。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最后一页通常需要盖章。盖章是用人单位确认劳动合同有效性的重要方式,能证明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过,盖章并非唯一的确认方式,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签字等也可使合同生效。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这意味着盖章是使劳动合同生效的常见方式之一。在实践中,劳动合同最后一页盖章是比较普遍的做法。用人单位盖章代表其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公司会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这两种章都具有法律效力。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加盖公章的合同具有最高的效力;合同专用章则是专门用于签订合同的印章,同样能表明公司的签约意愿。
对于劳动者而言,通常是签字确认。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签字并按手印,这样能进一步增强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果劳动合同只有最后一页盖章,而前面的内容没有其他防伪或连接措施,可能会存在一定风险。比如,可能有人会替换前面的页面内容。为避免这种情况,一些严谨的做法是在合同的每一页都加盖骑缝章,或者采用打印页码、装订等方式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即使没有盖章,但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按照合同内容实际履行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劳动者已经开始工作,用人单位也支付了相应报酬,那么劳动合同在事实上也是有效的。但从规范和防范风险的角度,在劳动合同最后一页盖章是较为妥当的做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解析: 劳动合同最后一页通常需要盖章。盖章是用人单位确认劳动合同有效性的重要方式,能证明合同是双方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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