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我交社保,我该怎么办?别让沉默坑了你的未来!
大家好,我是一名从业多年的律师,每天都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劳动纠纷案例,单位不交社保的问题,可以说是最常见却又最让人头疼的一个,很多人觉得,“社保嘛,每个月扣我那么多钱,不交反而到手工资多点儿,挺好!”...
老张去年通过一家劳务公司,进了本地一家电子厂做操作工,面试时,人力资源专员笑眯眯地说:“工资按月发,加班有补贴,放心吧!”可干了快半年,老张才发现,公司根本没给他交社保,他去问劳务公司,对方推脱说:“你是临时工,不用交。”老张心里咯噔一下——这合理吗?合法吗?
不少劳动者尤其是通过劳务公司就业的人群,都遇到过类似问题,有些人甚至签的是“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公司借此逃避社保责任,但你知道吗?即使用工形式不同,只要你接受公司管理、按时上下班、从事固定工作,法律上就可能认定你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时,不交社保就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小王2021年由某劳务公司派遣至一家快递分拣中心工作,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半年后,小王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因没有工伤保险,所有医疗费用均需自理,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由公司补缴社保、支付医疗待遇。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
虽然小王签的是《劳务派遣协议》,但实际接受分拣中心的日常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按月领取固定报酬,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最终裁决劳务公司为小王补缴社保,并赔偿其因未缴社保而无法报销的医疗费用。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
不论合同叫什么名字,只要你在单位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单位就必须履行法定的社保缴纳义务,劳务公司以“临时工、劳务外包、灵活用工”等名义逃避社保,是站不住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并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
即使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同时具备以下情形,劳动关系即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务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保,不仅是漠视法律,更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严重侵害,社保不只是“扣点钱”那么简单,它关系到你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切身利益,是你劳动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你正面临这种情况:
记住:你付出的每一分劳动,都应当获得法律全面的保障,别让任何公司以“劳务外包”“灵活用工”为名,剥夺你应有的尊严与权利。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主动行动,才是对自我权益最好的守护。
本文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实务案例撰写,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个案请咨询专业律师。
劳务公司不给我交社保,我该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老张去年通过一家劳务公司,进了本地一家电子厂做操作工,面试时,人力资源专员笑眯眯地说:“工资按月发,加班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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