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我交社保,我该怎么办?
老王在一家小型科技公司干了三年,每天加班加点,工资倒是按时发,可社保一直没影,老板总说“公司刚起步,资金紧张,再等等”,这一等就是三年,直到老王生病住院,才发现没有医保报销,自掏腰包花了好几万,他这才慌了——公司不交社保,真的只是“小事”吗?
老王的遭遇不是个例,很多在职人员,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员工,都面临公司不交社保的问题,有的老板以“现金补贴”代替社保,有的直接说“自愿放弃社保”可签协议,甚至有的连忽悠都懒得忽悠,直接沉默以对,员工往往因为怕丢工作,不敢吭声,只能忍气吞声。
但你知道吗?社保不是公司的“恩赐”,而是你的法定权益,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是你职业生涯的“安全网”,公司不交社保,意味着你未来退休金可能缩水、生病得自费、失业没补助、工伤没保障……这绝不是小事,而是赤裸裸的侵权!
更关键的是,公司不交社保是违法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哪怕你“自愿”签了放弃社保的协议,那也是无效的,因为法律不允许通过协议剥夺法定权益,说白了,公司不交社保,就是踩了法律的红线。
以案说法:小张的胜诉经历
小张是上海某设计公司的员工,公司一直以“现金补贴”形式代替社保,后来小张离职,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司却拿出他签字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拒绝,小张一气之下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委认为:虽然小张签了协议,但该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公司必须为小张补缴两年社保,并支付滞纳金,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旧支持小张,法官明确说:“社保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
这案子告诉我们:哪怕你“自愿”放弃社保,法律也不认,公司别想用“补贴”或“协议”搪塞,员工也别觉得自己“同意”了就没事——你的权益,法律在兜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经济补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社会保险缴纳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法院应当受理。
公司不交社保,绝不是“行业潜规则”,而是违法操作,如果你正面临这种情况,记住以下几点:
- 别签“自愿放弃协议”:哪怕公司威逼利诱,签了也是无效的,法律不认可。
- 保留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沟通记录等,都是未来维权的关键。
- 先协商,后投诉:可以先和公司沟通,要求补缴;如果无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离职可索赔:如果因公司不交社保而离职,你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赔一个月工资)。
社保是你的“隐形工资”,更是你的长期保障,别因为一时犹豫,赌上未来的安全感,法律是你的靠山,勇敢站出来,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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