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给我交社保,年假工资就该打折扣吗?
最近后台收到一条私信,挺让人揪心的,有位朋友说,公司一直没给他交社保,最近提了离职,却被告知“没交社保的年假不算数”,年假工资也只肯按最低基数算,他气得不行,又有点懵——难道公司不缴社保,连我的带薪年假也要“缩水”?
其实这个问题特别典型,很多劳动者一听到“没交社保”就心虚,觉得理亏,甚至不敢去争应有的权益,今天咱们就得把这事儿说清楚:年假工资和社保缴纳,根本是两码事。
首先你得明白,带薪年休假是《劳动法》明确赋予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只要你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有资格享受。年假工资的计算基础,不是按社保缴费基数来,而是你实实在在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津贴,甚至奖金,只要是你在正常工作期间获得的货币性收入,原则上都应纳入计算范围。
那具体怎么算?如果你因为公司原因没休年假,公司应当按日工资收入的300%给你补偿,注意,这可不是“额外给三倍”,而是包含了你本来正常上班该拿的那一份工资(公司已经正常发过),所以还需要补发额外的200%作为补偿。
比如说,你月薪8000,按照法律规定,你的日工资就是8000元 ÷ 21.75天(月计薪天数)≈ 367.8元/天,如果公司欠你5天年假,那么除了你正常领的工资之外,还应补你:367.8 × 5 × 200% = 3678元。
看出问题了吗?公司不交社保,丝毫不影响你这个计算逻辑,它不交社保,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你可以去社保投诉要求补缴;但它不能用这个错误来克扣你其他合法权利——就像一个小偷不能怪你“为什么不把钱包藏好”一样荒唐。
有些单位会耍小聪明,说什么“没交社保就不算工龄”“没记录就不承认年假”,这都是唬人的,工龄的认定看的是劳动关系事实,而不是社保记录,工资条、劳动合同、打卡记录、工资转账流水,甚至工作沟通的微信截图,都可以作为证据。
千万别被忽悠了。你的假期,你的工资,该是你的,一分都不能少。
📌 建议你这样做:
如果你正在面临类似问题,别慌张,更别主动放弃权利:
- 先整理证据:把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加班审批表等所有能证明你工作事实的材料整理好;
- 书面沟通:礼貌而坚定地向HR或老板发出书面请求,明确列出应休未休年假天数和计算方式,要求补发;
-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公司拒绝或拖延,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别忘了社保补缴:社保是强制义务,你可以同时提出补缴要求,这两件事可以并行处理。
📖 相关法条依据: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 《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权利不是公司“赏”的,而是法律“定”的,不交社保是公司的错,不是你年假打折的理由,很多时候,劳动者只是输在“不敢争取”上,希望你从今天起,能更坚定地握紧自己的法律武器——你知道得越清楚,别人就越不敢随意欺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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