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我俩月工资,我能炒了它吗?聊聊拖欠工资那点事儿

普法百科1天前6

原创文章内容

大伙儿辛辛苦苦上班,就盼着发工资那天能给家里添点补贴,或者给自己买点喜欢的东西,可要是遇上公司拖欠工资,一欠就是俩月,那心里真是拔凉拔凉的,火都不打一处来!这时候,不少朋友就会琢磨:“他不仁,我不义,这班我不上了还不行吗?我能不能以‘被迫离职’为由,直接走人,还能要点补偿?”

公司欠我俩月工资,我能炒了它吗?聊聊拖欠工资那点事儿

这问题问得太及时了!今天咱就好好说道说道,拖欠两个月工资,到底算不算“被迫离职”的理由。

咱们得明白啥叫“被迫离职”,说白了,就是不是你不想干了,而是公司把你“逼”得没办法,不得不走。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说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就像咱们劳动者的“尚方宝剑”,里面列举了几种公司做得不对,咱们可以“拍屁股走人”的情形。

那拖欠工资算不算其中一条呢?算!而且是非常典型的一条!法律条文里写得清清楚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的“未及时”,通常就是指公司没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发工资,或者干脆就拖着不给。俩月,可不是两天、两周,这对咱们普通打工人的生活影响可太大了!房租、车贷、孩子奶粉钱,哪一样都等着工资下锅呢。一般情况下,公司拖欠两个月工资,妥妥地构成了“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你以此为由提出离职,是完全站得住脚的,这就算是“被迫离职”。

话说回来,凡事都有个例外,或者说,咱们得把情况搞清楚。

比如说,公司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天大的、不可抗力的困难,暂时发不出工资,而且也跟员工好好沟通了,承诺了明确的发薪日期,大家也都理解了?这种情况可能就另当别论,但这种“例外”很少见,而且公司得拿出实实在在的证据。

再比如,劳动合同里有没有啥特别约定?(违法的约定不算数哈!)比如约定了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延迟多久发薪,而且这个约定是公平合理的,就算有约定,拖俩月也基本超出合理范畴了。

核心点在于:公司是不是真的没按时发工资,而且这个拖欠行为已经影响到你的基本生活或者让你觉得这份工作毫无保障,不得不离开。两个月,这个时间长度,通常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了。

重点来了!实务操作中要注意什么?

  1. 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得有证据证明公司确实欠了你俩月工资,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之前发薪的记录)、跟老板或hr的沟通记录(微信、邮件、录音都行,只要能证明对方承认欠薪),这些都得好好留着。
  2. 书面通知!你打算“被迫离职”,不能一声不吭就走人。一定要给公司发一个书面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里面要写清楚:因为公司拖欠你X年X月至X年X月的工资,共计XXXX元(具体金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X款的规定,我现在通知公司,从XX年XX月XX日起,解除咱们之间的劳动合同,这个通知书最好通过快递(比如EMS,能证明送达的那种)寄给公司,自己留好底单和复印件。
  3. 别自己先“犯错”:在你正式解除合同之前,该上班还得上班,别因为生气就旷工,那样公司反而可能倒打一耙说你违纪。

只要你证据确凿,通知到位,因为公司拖欠两个月工资而“被迫离职”,不仅合情合理,而且合法。更重要的是,这种情况下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公司还得给你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钱可不能少拿!


建议参考

  1. 先礼后兵:发现工资没按时发,先别急着炸毛,可以先跟HR或老板友好沟通一下,问问啥情况,啥时候能发,顺便把沟通内容录个音或者保留好文字记录,有时候公司可能真遇到点小麻烦,沟通一下能解决最好。
  2. 咨询专业人士:如果沟通无效,或者公司态度恶劣,建议尽早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法律援助中心,或者靠谱的律师,他们能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给出更精准的指导。
  3. 及时行动:别拖着!工资拖欠越久,对你越不利,该收集证据收集证据,该发通知发通知,必要时果断申请劳动仲裁。
  4. 保留一切证据:前面强调过了,劳动合同、工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沟通记录、解除合同通知书的送达凭证等等,只要跟工作和欠薪有关的,都别扔!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小编总结

拖欠两个月工资,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构成“被迫离职”理由的。这不仅是法律赋予咱们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对咱们辛勤付出的基本保障。

遇到这种事儿,千万别慌,也别硬碰硬。先收集好证据,然后按法律程序,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这样既能顺利离开不负责任的公司,还能依法拿到应得的工资和经济补偿。

咱们出来打工,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不是来受气的,公司要是连最基本的工资都保障不了,那咱也没必要留恋,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最实在的!觉得有用就赶紧收藏转发给身边需要的朋友吧!

公司欠我俩月工资,我能炒了它吗?——聊聊拖欠工资那点事儿,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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