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关系吗

法律解析:

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不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关系是基于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一种法律关系。当劳动合同被解除时,意味着双方基于该合同所建立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终止。

从法律定义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有明确规定,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等多种情形。一旦符合相应的解除条件并完成解除程序,劳动合同即失去法律效力。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等。这些规定都表明,在满足解除条件并完成相应手续后,劳动合同不再具有约束双方的效力,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然也就不复存在。

从实际影响方面,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无需再按照合同约定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不再对劳动者负有基于劳动合同的各项义务,如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双方在工作安排、管理与被管理等方面的关系也随之结束。比如,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就可以自由选择新的工作单位,而原用人单位也不能再以劳动合同关系为由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工作职责。

从后续处理来看,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通常需要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这些手续的办理也是为了正式结束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为劳动者的后续就业等事宜提供便利。所以,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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