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自离有什么后果
试用期自离可能产生工资结算受影响、影响职业声誉、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等后果。
在工资结算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自离可能导致工资结算出现问题。若劳动者未按正常流程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可能因需要核实工作交接等情况,而暂时不发放工资。即便之后应发放工资,但自离造成的流程混乱可能使工资发放延迟。
职业声誉会受到影响。现在的职场圈子相对较小,信息流通较快。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随意自离,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记录在原单位的员工档案或评价中。当未来新的雇主进行背景调查时,原单位可能会提及该劳动者试用期自离的情况,这会给新雇主留下不良印象,降低新雇主对其的信任度,从而影响其未来的职业发展。
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于服务期、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等特殊条款,试用期自离可能构成违约。比如,涉及保密协议的,自离后可能因未妥善处理保密事宜,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此时劳动者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自离还可能影响社保和档案转移。用人单位一般会在员工正常离职后办理社保减员和档案转移手续。但自离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因员工未配合而拖延办理这些手续,导致劳动者的社保缴纳中断,档案滞留在原单位,给后续的就业和生活带来不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