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交社保?别让试用成了企业的免罪金牌!
刚拿到offer,沉浸在入职喜悦中的你,是否曾闪过这样的疑问:“试用期不交社保,这操作合规吗?”许多企业会以“试用期未转正”为由,暂缓或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保,咱们就来掰扯清楚:试用期不交社保,到底合不合法?
试用期≠“社保空白期”,法律早有定论!
首先明确一点:试用期必须缴纳社保!这不是企业的“福利”,而是法律的强制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从你打卡上班的第一天起,企业就必须履行社保缴纳义务。
有些公司会忽悠说:“转正后才算正式员工,试用期不交社保很正常。”——这完全是误导!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法律从未允许企业以此为由免除社保责任,哪怕只工作一天,社保权益也该受到保障。
企业不交社保的“套路”,你中招了吗?
实践中,企业规避社保的手段五花八门:
- “口头承诺”陷阱:HR说“转正后补缴”,结果拖到离职都没影;
- “自愿放弃”协议:让你签一份《放弃社保声明》,实则无效(法律不认可通过协议免除强制义务);
- “最低工资做基数”:按最低标准交社保,实际工资却高出一大截……
任何形式的“不交社保”或“不足额交社保”,都是违法的!社保不仅是养老医疗的保障,还直接挂钩购房、落户、子女教育等权益,短期看是“省了点钱”,长期可能让你损失重大机会。
维权指南:这样做,守住你的“社保底线”
如果遇到企业拒交社保,别沉默!分三步走:
- 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打卡记录、HR沟通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 协商沟通:明确告知企业其行为违法(可引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 投诉举报: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一告一个准!
必要时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补缴并赔偿损失(如未缴社保导致无法报销医疗费)。
【建议参考】
- 入职前查清企业社保缴纳口碑,可通过“天眼查”等平台检索企业劳动争议记录;
- 坚决不签任何放弃社保的协议,这类文件不受法律保护;
- 若企业坚持不交社保,优先考虑止损换工作——连基本权益都不尊重的公司,不值得留恋。
【相关法条】
-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试用期是双向选择的过程,但社保是法律底线,不是企业可讨价还价的“筹码”,别被“行业惯例”“转正补缴”等话术忽悠,你的权益必须主动捍卫!社保是劳动者的铠甲,不是企业的“赠品”——从第一天工作起,它就该为你保驾护航。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具体个案请咨询专业律师。)
试用期不交社保?别让试用成了企业的免罪金牌!,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装修合同逾期1年,我该咋办?房子晾着心也凉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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