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备案合同怎么备案
用工备案合同备案一般需用人单位登录相关劳动用工备案系统或前往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要求填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相关信息,提交劳动合同文本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完成备案。
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备案方式和流程,但大致可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途径。
如果选择线上备案,通常用人单位需要先进行注册登录。一般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会有专门的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进入系统后,要按照系统提示逐步录入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如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还有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像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录入完成并仔细核对无误后,提交备案申请。系统会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若信息完整、准确,会提示申请成功,完成备案。
若选择线下备案,用人单位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办事窗口。所需材料通常有劳动合同文本,该文本应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法定必备条款;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看材料是否齐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等。如果审核通过,会在相关系统中进行备案登记,并可能会给用人单位出具备案证明。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用人单位都要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若在备案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联系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解决。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用工备案,以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 第二条
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目标任务是,从2007年起,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到2008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并依托金保工程劳动保障业务专网,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基本建立全国劳动用工信息基础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