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离职了,公司发工资但不交社保,这合法吗?
最近有个朋友跟我吐槽,说他们公司有个同事直接离职了,结果公司倒是按时发了最后那笔工资,但社保却一分没交,同事气得不行,跑来问我:“这公司是不是违法了?难道直接离职的人,连社保都不配有了吗?”
说实话,这种问题在职场中还挺常见的,很多人以为,只要公司把工资结清了,就万事大吉了,但社保和工资其实是两码事,哪怕员工是直接离职,甚至是不辞而别,公司也有法定义务为其缴纳社保直到劳动关系正式解除的那一天。
这不是公司在“施舍”你,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文章正文:直接离职≠社保可停缴
很多人对“直接离职”有个误解,觉得反正我不干了,公司也没义务对我负责了,但事实上,哪怕你上午提离职下午就走人,只要你在该公司工作过一天,公司就必须履行其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法律责任——这其中就包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强制性义务,也就是说,不管员工以什么方式离开——是好好递交辞职信,还是突然“人间蒸发”——只要员工在职期间公司没有缴社保,就是不合规的。
有些公司可能会辩称:“他直接离职没交接,给我造成损失,我还给他缴社保?”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但其实法律责任和道德问题是两条线,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员工未提前通知造成的损失,比如扣减部分工资作为赔偿(需符合法律规定),但绝不能以“对方直接离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
更严重的是,如果公司故意不缴社保,员工不仅可以投诉要求补缴,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很多地方的司法实践都支持这一点——因为社保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容随意剥夺。
建议参考
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情况,别慌,你可以这样做:
- 先和公司沟通,明确要求其补缴社保,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打卡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 如果公司拒绝,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行政介入。
- 同时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可能的经济补偿。
- 如果公司态度恶劣,甚至威胁你,别怕——法律是站在劳动者这一边的,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通过诉讼维权。
不要因为自己是“直接离职”就自觉理亏——在社保问题上,公司的义务是法定的,不因员工的离职方式而改变。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直接离职固然不是最理想的离职方式,可能会给公司带来麻烦,也可能影响你自己的职业信誉,但这绝不意味着公司可以借此剥夺你的合法权益——尤其是社保这种涉及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障的权利。
职场可以讲感情,但权利必须讲法律,不管你是好好离职还是突然离开,都请记得:你的社保,公司必须交,别放弃本该属于你的东西,哪怕你已经选择了离开。
愿你职场走得漂亮,权利也守得牢固。
原创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法律实务经验撰写,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需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
直接离职了,公司发工资但不交社保,这合法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