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离职,公司该月不交社保?这合法吗?
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一个职场中超级常见但很多人搞不清楚的问题:如果你在月底离职,公司到底该不该给你交当月的社保?很多人可能觉得,反正都快走了,公司不交也合理吧?但事实真的如此吗?别急,我来帮你捋一...
大家好,我是张律师,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劳动法律师,我经常遇到员工咨询类似问题,咱们就来聊聊这个看似常见却容易被忽视的话题——月底离职时,公司不给你交社保,到底合不合法?别急,我会用大白话一步步拆解,帮你理清思路。
社保可不是小事儿,它关系到你的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保障,就像你的“安全网”,根据中国法律,公司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强制性的,不是可交可不交的“福利”,但现实中,很多员工在月底离职时,公司会以“你只干了几天”或“月底离职不算整月”为由,拒绝缴纳当月的社保,这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但实际上,法律可不是这么说的。
月底离职,通常指员工在月末最后几天,比如30日或31日,正式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公司是否该交社保?关键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简单说,只要你在当月有一天在职,公司就应该为你缴纳整个月的社保,为什么?因为社保缴纳是以月为单位的,不是按天计算的,你31日离职,但整个月你都在为公司工作,公司就不能以“最后一天离职”为借口逃避责任,除非离职日期在月初,比如1日或2日,那可能只涉及部分缴纳,但月底离职,基本意味着整月劳动关系成立。
实际操作中,有些公司会玩文字游戏,比如声称“离职日不计入当月”或“需要提前申请”,但法律上,这站不住脚,社保缴纳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员工离职时间而打折扣,如果公司不交,员工可以要求补缴,甚至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你的权益不能随便被“月底”这个时间点忽悠过去。
举个真实案例吧(为保护隐私,人物用化名),小王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去年底因为个人原因决定离职,离职日期定在12月31日,公司hr告诉他:“你月底走人,12月的社保我们不交了,反正你只干到年底。”小王觉得不对劲,咨询了我,我帮他梳理后发现,小王在12月全程在职,公司理应缴纳社保,后来,小王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仲裁结果支持小王:公司必须补缴12月的社保,并支付滞纳金,这个案子说明,月底离职不是公司逃社保的“挡箭牌”,法院和仲裁机构通常会看整体劳动关系,而不是抠字眼,如果公司随意克扣,员工完全可以维权,而且胜算很大。
说到法律依据,主要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这意味着,只要员工在职,公司就得按时缴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也提到,如果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简单翻译成口语:法律给员工撑腰,公司不交社保就是违法,月底离职也不例外,这些法条不是摆设,而是实实在在的保护伞。
月底离职不交社保,绝对不合法!作为律师,我建议大家:离职前,主动和公司确认社保事宜,最好书面记录;如果公司推脱,别怕,先协商,再走法律途径,社保是你的“生命线”,别因为月底这个时间点就放弃,法律是公平的,只要你理据充分,维权不难,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你——如果有更多疑问,欢迎随时找我聊聊,保护权益,从了解开始! 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月底离职,公司不交社保,这合法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大家好,我是张律师,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劳动法律师,我经常遇到员工咨询类似问题,咱们就来聊聊这个看似常见却容易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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