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评了十级,能赔多少钱?钱怎么拿?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律师朋友。 咱们出来打工,最怕的就是不小心受伤,万一真在工作中受了伤,并且被认定为工伤,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评上了个十级伤残,那这赔偿问题可就成了大家最关心的事儿了,十级工伤,听着好...
不小心在工作中受了伤,万幸,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评上了10级伤残,这时候,大家最关心的肯定是:我能拿到多少赔偿?这些钱都是从哪儿来的?又该怎么拿呢?
别着急,听我慢慢给你捋捋,工伤10级,虽然是伤残等级里最轻的一级,但毕竟是因工受伤,咱们该有的权益还是得争取到。

工伤赔偿不是一笔笼统的钱,它是由好几个部分组成的,最主要的,有这么三块“大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是国家给的,只要你评上了伤残等级,不管你以后还在不在原单位干,都能拿到,10级的话,标准是你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一般是指你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如果你的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那就按60%算;如果高于300%,那就按300%算,这个钱,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个钱,是在你和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才能拿到的,它的作用是帮助你后续治疗或者康复,具体能拿多少,这个不是全国统一的,而是由你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每个地方的标准可能不太一样,比如有的地方是按几个月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算,这个钱,通常也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个钱,同样是在你和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才能拿到,它主要是对你因为伤残导致就业能力下降的一种补偿,这笔钱的标准,也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也是因地而异,这个钱,是由你的用人单位来支付的。
除了这“三金”,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
具体能赔多少钱,真不是一句话能说清的,它会受到你本人工资高低、你所在地区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你是否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钱怎么拿呢?
如果单位给你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合同时)以及医疗费等,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合同时)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则由单位支付。
如果单位没给你缴纳工伤保险,那对不起了,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上面说的“三金”、工资、医疗费等等,都得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简单的例子,让大家有个更直观的感受。
假设老王在山东省的一家工厂上班,月工资是5000元,不幸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十级,假设山东省规定,十级工伤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假设上年度山东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
这只是一个简化的例子,实际情况中,工资水平、当地社平工资、停工留薪期长短、医疗费多少都会影响最终的赔偿数额,各省的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标准差异也挺大。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底: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也明确了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主体和范围。
具体到各省的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标准,大家可以查询自己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或相关规定。
律师总结
工伤十级的赔偿,主要看“三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再加上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些实际发生的医疗、护理等费用。
如果你不幸遭遇了工伤,并且评上了十级,一定要注意:
法律是保护咱们劳动者的坚强后盾,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但万一遇到事儿,也要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具体问题,欢迎随时咨询专业律师。
工伤评了10级,到底能赔多少钱?钱怎么拿?,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不小心在工作中受了伤,万幸,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评上了10级伤残,这时候,大家最关心的肯定是:我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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