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承兑逾期超过1年,我的钱是不是打水漂了?还能要回来吗?

金融债务5天前8

说起电子承兑汇票,现在做生意的朋友们应该不陌生,这玩意儿方便快捷,确实给咱们资金周转带来不少好处,但“方便”的另一面,也可能因为一时疏忽,忘了及时提示付款,结果就“逾期”了,这“逾期超过1年”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是不是过了这么久,这票就成了一张废纸,咱们手里的钱就真的打水漂了?

咱们得明白一个基本概念:电子承兑汇票也跟咱们平时借钱打欠条一样,是有“保质期”的,这个“保质期”在法律上叫做“票据权利时效”,简单说,就是你拿着这张票,在规定时间内才有向付款人(承兑人)要钱的“票据权利”。

电子承兑逾期超过1年,我的钱是不是打水漂了?还能要回来吗?

这个“1年”,对于咱们持票人来说,是个坎儿吗? 根据咱们国家《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不行使,就会消灭,也就是说,如果你这张电子承兑汇票是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那么从汇票到期日那天开始算,你有2年的时间可以行使你的票据权利,包括提示付款、追索等。

这么一看,“逾期超过1年”,只要还没超过2年这个大限,理论上你的“票据权利”还在,朋友们,这里有个“非常重要!虽然权利还在,但你逾期了这么久才去提示付款,承兑人那边会不会痛快给钱呢?这就不好说了,人家可能会提出异议,你怎么现在才来?我们系统可能都处理不了了”,或者“你逾期了,影响我们资金安排了”等等,这时候,你可能就需要提供一些证明材料,说明你为啥逾期了,比如是系统故障啊、财务人员疏忽啊之类的合理理由,争取对方的理解和配合。

那如果,我是说如果,真的不小心超过了2年的票据权利时效,那是不是就彻底没辙了呢?也别一下子就绝望到谷底,这时候,你的“票据权利”虽然消灭了,但你手里这张票,它背后代表的那个“钱”的关系还在,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你和出票人或者承兑人之间,当初为什么会有这张汇票?肯定是因为你们之间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比如你卖了货给人家,人家才给你开了这张票。这种情况下,你虽然不能再用“票据”这个特殊身份去要钱了,但你依然可以基于你们之间原来的那个合同关系,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把钱还给你,这在法律上叫做“民事权利”,这个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你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咱们总结一下:电子承兑逾期超过1年,不等于钱就打水漂了,关键看你有没有超过2年的票据权利时效,在时效内,积极沟通,提供证明,争取行使票据权利;如果不幸过了时效,也别忘了你还有“民事权利”这张底牌,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去追讨。

建议参考:

  1. 赶紧行动,别再拖!发现电子承兑汇票逾期了,不管多久,第一时间要做的就是想办法联系承兑人或者付款人,看看能不能协商解决,时间拖得越久,变数越多,证据也可能越难收集。
  2. 梳理证据,留存好!把当初的交易合同、发票、送货单、汇票的电子信息、你和对方的沟通记录(邮件、微信、短信等)都好好整理保存起来,这些都是你日后维权的重要武器。
  3. 先礼后兵,协商优先!能私下协商解决是最好的,省时省力,可以主动向承兑人说明逾期原因,表达付款意愿,看对方能不能通融。
  4. 法律途径,及时维权!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对方干脆耍赖,那就要果断拿起法律武器,如果还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可以考虑通过票据追索等方式;如果超过了,就赶紧考虑基于基础法律关系(比如买卖合同)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候,建议尽早咨询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你分析案情,制定最合适的维权方案,别自己瞎琢磨,耽误了最佳时机。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八条: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电子承兑汇票逾期超过1年,虽然会带来一些麻烦,但绝不是世界末日,大家首先要明确这张汇票的到期日,算清楚自己的票据权利是否还在时效内。只要还在2年的票据权利时效内,就要积极行使权利,与承兑人沟通,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即便是超过了票据权利时效,也别忘了还有“民事权利”这最后一根稻草,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返还与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遇到这种事,别慌,别拖,更别轻易放弃,赶紧行动起来,该取证的取证,该咨询律师的咨询律师,争取把属于自己的钱拿回来,法律是咱们维权的坚强后盾!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有其他问题也欢迎大家一起交流,别灰心,办法总比困难多!

电子承兑逾期超过1年,我的钱是不是打水漂了?还能要回来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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