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儿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王律师,今天咱们要聊的,是很多工伤的朋友都会遇到的一个坎儿: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接下来该怎么拿到赔偿呢?这钱到底能拿多少,又是从哪个口袋里掏出来的呢?别着急,王律师今天就用大白话给你捋捋清楚,让你心里有个数,不再犯迷糊。
工伤鉴定完了,接下来该干啥?

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恭喜你,这意味着你工伤维权的道路已经走过了最关键的一步!这份结论书就像一把钥匙,能帮你打开赔偿的大门,上面会写清楚你的伤残等级(比如十级、九级,最重是一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如果有的话),还有停工留薪期的确认等等,这些都是计算你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一定得保管好,原件复印件都多备几份!
能拿到多少赔偿?钱从哪儿来?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赔偿金额不是拍脑袋决定的,它跟你的伤残等级、工资水平、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还有你是不是打算继续在单位干下去,都有关系。
赔偿款主要从两个渠道来: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前提是你单位给你缴纳了工伤保险。
- 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单位没给你交工伤保险,那不好意思,所有该由工伤保险基金出的钱,都得单位自己掏腰包!或者有些项目,即使交了社保,也得单位承担。
具体能拿到哪些项目,王律师给你掰扯掰扯(以下是常见项目,具体以地方规定为准):
如果单位给你交了工伤保险:
- 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
- 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康复治疗费:符合规定的康复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的一定月数支付。(比如十级是7个月,一级是27个月,这个标准全国统一)。
-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六级如果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由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各省不一样)。
- 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没派人护理,就得支付护理费。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各省不一样)。
- 其他:比如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所有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得由单位全额承担!这一点非常重要!
钱怎么拿到手呢?
- 和单位协商:这是最省事的办法,拿着你的工伤鉴定结论,根据上面说的那些项目,自己先大概算个数,然后跟单位好好谈,如果单位通情达理,双方达成一致,签个协议,钱就能较快到账。
-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单位耍赖皮,那你就得走法律程序了,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赔偿,仲裁结果出来后,如果单位还不执行,你可以拿着仲裁裁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如果单位交了社保,一部分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这部分通常是由单位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然后再发给你,你要督促单位及时去办。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让大家更明白。
案例:老张在一家机械厂上班,单位给他交了工伤保险,上个月,老张在操作机器时不小心被砸伤了右手,经过治疗后,被认定为工伤,前几天,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老张的伤残等级为“九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4个月,老张受伤前的月工资是6000块。
那么老张能拿到哪些赔偿呢?
- 医疗费:假设花了5万块,符合规定的话,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 住院伙食补助费:假设住院20天,当地标准是每天50元,那就是20天 × 50元 = 1000元,工伤保险基金出。
- 停工留薪期工资:4个月 × 6000元/月 = 24000元,这个由机械厂支付。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是9个月的本人工资,6000元/月 × 9个月 = 54000元,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如果老张现在想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能拿到: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个标准各省不一样,假设他们省九级是10个月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假设当地社平工资是8000元,那就是10个月 × 8000元 = 80000元,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省标准也不一样,假设他们省九级是12个月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那就是12个月 × 8000元 = 96000元,这个由机械厂支付。
这么一算,老张如果解除合同,能拿到的赔偿款(不算医疗费)就有 24000 + 54000 + 80000 + 96000 = 254000元(这里只是举例估算,具体以实际为准)。
如果老张的单位没给他交工伤保险,那上面所有工伤保险基金该出的钱,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假设总共54000 + 80000 = 134000元),都得由机械厂全部承担。
点评:这个案例就很典型,说明了有社保和没社保的区别,以及不同赔偿项目的来源,老张只要拿着他的工伤认定书和九级伤残鉴定结论,就可以和单位协商这些赔偿了。
法条链接:
关于工伤赔偿的具体规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或相关规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注:以上仅为核心法条节选,具体请查阅完整法规及地方实施细则。)
律师总结:
工伤鉴定结论出来后,赔偿的事儿就进入了实质性阶段,王律师给大家总结几点核心:
- “鉴定结论”是核心:伤残等级、停工留薪期等直接决定了赔偿多少,请务必保管好。
- 赔偿项目要理清:哪些由工伤保险基金出,哪些由单位出,心里要有数,尤其是单位没交社保的,所有赔偿都找单位!
- “钱袋子”要分清:单位交了社保的,一部分找社保,一部分找单位;没交社保的,全部找单位。
- 协商优先,仲裁保障:能协商解决最好,省时省力,协商不成,果断走劳动仲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别拖太久,劳动仲裁有时效限制的(一般是一年)。
- 保留好所有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医疗费票据等等,这些都是你维权的重要依据。
- 不懂就问:工伤赔偿计算复杂,各地标准也有差异,如果自己搞不清楚,别犹豫,及时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专业的律师,让他们帮你算算账,出出主意。 能帮到那些正为工伤赔偿犯愁的朋友们,工伤赔偿是你应得的权益,大胆去争取!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找我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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