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咋享受?认定被拒了怎么办?

普法百科34秒前1

咱们出来打工挣钱,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多赚点钱改善生活,可天有不测风云,万一在工作中发生点意外,受伤了,那可真是让人揪心,这时候,工伤保险就派上大用场了,它就像咱们给自己买的一份“安全险”,不过这份保险,是国家强制用人单位给咱们缴纳的,目的就是保障咱们劳动者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能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那这工伤保险待遇,到底咋享受呢?您别急,听我慢慢说。

工伤保险待遇咋享受?认定被拒了怎么办?

最基本的,您所在的单位得给您缴纳了工伤保险费,这是大前提,也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单位没给您交,那出了事,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就得由单位来承担,这一点您可得记牢了!

如果真不幸发生了工伤,第一步,赶紧治病救人!这是最重要的,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就是关键的工伤认定申请了,单位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有些单位可能会推诿扯皮,或者因为各种原因没及时申请,这时候,您自己或者您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是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的时候,您得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这些材料。

工伤认定下来之后,如果您的伤情比较严重,影响了劳动能力,那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这个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您能享受多少工伤保险待遇,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等。

就是待遇申领了,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您就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申领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了,像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等,具体能享受哪些,得看您的伤残等级和具体情况。

说到这儿,可能有朋友会问了:“律师,我按流程申请了,可工伤认定结果下来,说我这不算工伤,给拒了,那我该怎么办啊?”

别慌!工伤认定被拒,不代表就完全没希望了,这时候,您首先要仔细看看《工伤认定决定书》上写的具体驳回理由是什么,是因为证据不足?还是因为您的情况确实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情形?

如果是因为证据不足,那您就得赶紧想想办法,看看还有没有遗漏的证据,比如有没有其他工友能作证?有没有当时的工作记录、考勤记录?或者有没有其他能证明您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材料,把这些证据搜集齐了,可以考虑再次申请,或者按下面说的途径维权。

如果您觉得社保部门的认定结论有问题,您不服,那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您是有权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您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该认定决定的社保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交新的证据,陈述您的理由,争取推翻原来的认定结论。

维权之路可能会有点曲折,但只要您认为自己确实是因工受伤,就一定要坚持下去,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更直观一些。

比如说,老王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农民工,在工地上干活的时候,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导致腿部骨折,公司没给老王交工伤保险,出事后,公司老板一开始还挺积极,垫付了一部分医药费,但后来就不想管了,还说老王是自己不小心,不算工伤,老王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结果因为公司不配合,也没能提供充分的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被社保部门驳回了。

老王当时就懵了,觉得没指望了,后来经人介绍找到了我,我了解情况后,告诉老王,别灰心,我们要证明老王和建筑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虽然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老王有工地上的工牌、工头的微信转账记录(发工资的)、还有几个一起干活的工友愿意给他作证,我们拿着这些证据,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确认老王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仲裁委最终支持了老王的请求。

拿到劳动关系认定书后,我们拿着这份关键证据,重新向社保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这一次,证据确凿,社保部门最终认定老王所受伤害为工伤,之后,我们又为老王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为九级伤残,因为公司没给老王交社保,所以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等,都由建筑公司承担,经过仲裁和法院的审理,老王最终拿到了十几万元的赔偿款,虽然过程费了些周折,但总算是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这个例子就告诉我们,即使一开始工伤认定被拒,只要咱们有充分的证据,并且确实是因工受伤,通过法律途径,是完全有可能扭转局面的。


法条链接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这一条明确了哪些单位和个人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有缴纳义务。)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这一条讲的是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和主体,个人申请的期限是1年,很重要!)

  3.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这一条就是针对单位没交社保的情况,明确了工伤待遇由单位承担。)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这一条明确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工伤认定,伤残待遇的前提是劳动能力鉴定。)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工伤保险是咱们劳动者的“保护伞”和“定心丸”,关系到咱们的切身利益。

  1. 单位要尽责:您得确认单位是否依法为您缴纳了工伤保险,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您享受待遇的基础。
  2. 及时报工伤:万一发生工伤,要第一时间就医,并及时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配合,别忘了您自己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也有申请的权利,千万别错过了1年的申请期限!
  3. 证据是关键:无论是申请工伤认定,还是后续可能的复议、诉讼,证据都至关重要,劳动关系证明、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相关证据,一定要注意搜集和保存。
  4. 认定被拒别放弃:如果工伤认定被驳回,仔细分析原因,对结果不服的,要勇敢地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权,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会更有把握。
  5. 懂法才会用法:多了解一些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才能在需要的时候更好地保护自己。

法律是保护咱们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遇到问题别慌张,别退缩,积极寻求帮助,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希望今天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保险待遇咋享受?认定被拒了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分享举报
公积金贷款逾期了别慌!催收报告怎么破?
« 上一篇3分钟前
×
23
2025 11

工伤保险待遇咋享受?认定被拒了怎么办?

咱们出来打工挣钱,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多赚点钱改善生活,可天有不测风云,万一在工作中发生点意外,受伤了,那可真...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