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怎么查?账户突然消失了怎么办?
辛辛苦苦工作好多年,听说单位给交了企业年金,结果一问HR说“有啊”,可自己却从没见过账户长什么样,钱去哪了?更离谱的是,跳槽后前公司的年金好像“人间蒸发”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别急,今天咱们就来...
朋友开口借钱,说得情真意切,信誓旦旦“下个月发工资就还”;亲戚急用钱,拍着胸脯说“咱是一家人,还能赖你?”结果呢?一个月拖成三个月,三个月拖成一年,最后电话不接、微信拉黑,连人影都找不着了。
我们总以为是“忘了”,是“困难”,但真相可能更扎心——很多老赖根本不是还不起,而是压根就不打算还,他们不是糊涂,而是清醒地算了一笔账:赖掉的成本远低于守信的代价。

那这些借钱不还的人,心里到底在盘算什么?
很多人第一次赖账时,其实心里是虚的,但他们很快发现:大多数被借的人,宁愿忍气吞声也不愿撕破脸,于是他们开始试探:先拖延几天,看对方急不急;再编个理由,公司裁员”“老婆生病”;如果对方继续温和催款,他们就认定:“这人好说话,不敢动真格。”
久而久之,这种心理演变成一种操控感——我掌握着你的软肋,所以你必须忍我。
不少人以为,只要没打借条,钱就白借了,他们甚至公开说:“你说你给我转了钱?那是投资!是赠与!谁证明是借款?”
这类人最擅长混淆概念,利用普通人对法律程序的陌生和畏惧,制造模糊地带,他们清楚地知道:打官司要时间、要证据、要成本,而大多数人耗不起。
于是他们赌:你不会走法律程序,就算走了,我也能拖、能赖、能反咬一口。
这是最让人窒息的一种心理战术,当催债稍紧,老赖立刻变身“受害者”:“我现在睡桥洞你知道吗?”“孩子学费都交不起,你还盯着那两万块?”
他们把经济困境无限放大,把债权人塑造成冷血无情的角色,更有甚者,在朋友圈晒“艰苦生活照”,博取第三方同情,反过来让你觉得“是我太较真”。
这不是无奈,这是精心设计的情绪武器。
到了这个阶段,已经不是“不想还”,而是“不屑还”,他们明知自己上了失信名单、被限高、被法院强制执行,却一脸无所谓:“飞机我不坐,高铁我走慢车,房子车子早转移了。”
这种人早已把社会规则踩在脚下,他们计算过:坐牢几年换几十年债务清零,划算,可他们忘了,法律从不纵容恶意,人心也终有底线。
去年我代理一个案子,当事人小陈借给前同事5万元,当时碍于情面没写借条,只有一句微信:“兄弟救急,月底一定还!”后来对方失联,小陈几乎放弃。
我们调取了全部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并找到两人共同朋友作证曾听对方亲口承认借款,最终法院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判决对方偿还本金及利息。
更关键的是,我们申请了强制执行,查到对方名下虽无财产,但其妻新购一套房产,资金来源可疑,经调查发现存在“假离婚、真转移”行为,最终追加执行,部分款项得以清偿。
这个案子说明:没有借条≠无法维权,关键在于证据链是否完整。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即便口头约定,只要有证据证明合意存在,合同依然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其他债务的,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
也就是说,你转了钱,对方若否认是借款,得他自己举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转账流水,都是合法证据形式。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别以为赖账只是道德问题,严重者可是要坐牢的!
我常说一句话:你可以心软一次,但不能永远心软;你可以相信人性,但不能无视规则。
对付老赖,最忌讳的就是“拖”和“忍”,你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哀求,不是哭诉,而是固定证据、明确诉求、果断行动。
这个世界从来不缺老实人,缺的是敢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老实人。
别让善意成为别人 exploitation(剥削)的工具。
你越坚定,老赖就越慌;你越专业,正义就越近。
借钱见人心,还钱见人品。
而你要做的,是让法律替你讨回那份本该属于你的尊重。
朋友开口借钱,说得情真意切,信誓旦旦“下个月发工资就还”;亲戚急用钱,拍着胸脯说“咱是一家人,还能赖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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