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受伤了算工伤吗?哪些情况能认定?
“王律师,我昨天上班的时候,不小心被机器夹了手,这算不算工伤啊?” “律师,我下班路上被电动车撞了,对方全责,这能算工伤不?” 类似这样的问题,我平时听得真不少,大家出来打工都不容易,谁也不想出事...
好嘞,各位朋友,今天咱们来聊个挺重要也挺实在的话题——工伤抚恤金能拿到多少?哪些情况能申领?这事儿关系到咱们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在万一发生不幸的时候,这笔钱可能就是一个家庭的重要支撑,您可得仔细听我说道说道。
大家伙儿都知道,上班干活,安全第一,但有时候,意外就是这么不期而遇,一旦不幸发生工伤,不仅身体受苦,可能还会影响到以后的生活,这时候,“工伤抚恤金”就成了很多受伤职工和家属关心的焦点。

到底啥是“工伤抚恤金”呢?简单说,就是职工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导致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他本人或者他的家属从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那里按月领取的一种经济补偿。
哪些情况能申领工伤抚恤金呢?
不是所有的工伤都有抚恤金的,主要有两种大的情形: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如果职工在工作中不幸去世了,他生前供养的亲属就有资格申领,这里的“供养亲属”可不是随便谁都行,得是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相当于一种长期的抚恤金)。这种是职工还在世,但工伤导致了严重残疾,已经完全失去了劳动能力,没法再上班了。
工伤抚恤金能拿到多少呢?
这个数额可不是拍脑袋定的,有明确的计算标准:
供养亲属抚恤金(针对工亡职工家属):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举个例子,老王因工去世,他生前月工资是8000元,他有一个妻子(56岁,无工作)和一个10岁的儿子,那么他妻子每月能拿到的抚恤金是8000元 × 40% = 3200元,儿子是8000元 × 30% = 2400元,合计5600元,这个数额没有超过老王生前的工资8000元,是符合规定的。
伤残津贴(针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小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他本人工资是7000元,那么他每月的伤残津贴就是7000元 × 80% = 5600元,如果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5600元高于2000元,就按5600元发放。
这里有个关键概念:“本人工资”,它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抚恤金(伤残津贴)不是一成不变的,一般会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具体调整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案说法
咱们来看看一个真实点的例子(人物为化名):
老张是某建筑公司的一名工人,在一次高空作业中不幸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老张生前月工资为6000元,他的家庭情况是:妻子王女士55岁,身体不好,没有工作,一直靠老张养活;儿子小张15岁,正在读高中;父亲78岁,母亲75岁,都没有退休金,也需要老张赡养。
老张的家人能领到多少供养亲属抚恤金呢?
王女士、小张、老张父母都符合供养亲属的条件。 计算各自的份额:
这里有个重要规定:“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老张生前工资是6000元,而7800元已经超过了6000元,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各个亲属的抚恤金进行重新核定,按比例分配这6000元。 具体的分配比例,一般是按照各个亲属应得的份额(2400:1800:1800:1800)来计算,总份数是2400+1800+1800+1800 = 7800份。 王女士能拿到的就是 6000元 × (2400/7800) ≈ 1846元/月; 小张、老张父亲、老张母亲每人能拿到 6000元 × (1800/7800) ≈ 1385元/月。 这样,四人合计约为1846 + 1385×3 = 1846 + 4155 = 6001元,基本符合不超过6000元的规定(可能会精确到分进行计算)。
这个例子就告诉我们,抚恤金的计算既要考虑单个亲属的比例,也要考虑总额的限制。
法条链接
关于工伤抚恤金的具体规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律师总结
工伤抚恤金,对于因工伤失去亲人或导致严重残疾的职工及其家庭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经济保障和精神慰藉。
好嘞,各位朋友,今天咱们来聊个挺重要也挺实在的话题——工伤抚恤金能拿到多少?哪些情况能申领? 这事儿关系到咱们...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