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出院前,这些手续千万别落下!少一步都可能吃亏!

普法百科34秒前1

受伤了,躺在医院里,身心都遭罪,好不容易盼到能出院了,心里肯定是既高兴又有点慌,高兴的是终于可以回家养伤,慌的是这后续的事情一大堆,从哪儿开始着手呢?尤其是工伤,涉及到单位、社保,各种流程和手续,想想都头大。

王律师要告诉大家的是,出院前的这段时间,虽然身体还虚弱,但脑子一定要清醒!这几件“出院必备手续”,您务必一件一件捋清楚,办扎实,不然将来哭都来不及。

工伤出院前,这些手续千万别落下!少一步都可能吃亏!

第一,把所有的医疗材料“打包”带走,一个都不能少!

这可是核心中的核心,是咱们后续维权的“证据之王”啊!具体包括哪些呢?

  1. 出院证明/出院小结:这是医院开的最基本凭证,上面会写清楚你的入院时间、出院时间、诊断结果、治疗过程、出院时的身体状况、医嘱(比如建议休息多久、加强营养、需要护理等等),这个必须要有原件!
  2. 完整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如果做了手术的话)、各种检查报告(CT、X光、B超、化验单等等),这些资料非常重要,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都离不开它们,最好是让医院给你复印一套,并且加盖医院的公章,原件自己妥善保管,复印件可以用来提交给相关部门。
  3. 医疗费用清单和发票所有的住院费、检查费、药费等,都要有详细的费用清单和正式发票,这个是报销医疗费的关键,原件一定要拿好,别弄丢了!如果单位已经垫付了部分费用,那也要把相关票据的复印件保留好,并让单位出具一个垫付证明。
  4. 后续治疗建议或休假证明:如果医生建议你出院后需要继续康复治疗、定期复查,或者需要休息一段时间,一定要让医生开具书面的证明,这关系到你后续的停工留薪期(也就是工伤休息期间单位要正常发工资的期限)和是否需要后续治疗费用的问题。

第二,跟单位做好沟通和交接。

出院前,最好跟单位负责工伤事宜的同事或者领导沟通一下,告知他们你的出院情况,医生的建议(比如休息时间、是否需要护理等),如果单位之前垫付了医药费,问问后续费用怎么结算,票据怎么交接,这个过程中,尽量做到有书面记录,比如邮件、微信聊天记录,或者让单位出具相关的书面说明,避免日后扯皮。

第三,工伤认定申请的事儿,心里要有数!

如果你的单位比较正规,可能在你受伤后就已经着手准备工伤认定申请了,这时候你要做的就是配合单位,提供所需的材料,比如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牌等)、事故经过说明等。

划重点!如果单位不给你申请工伤认定,或者拖延不办,你自己或者你的近亲属一定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千万别错过了时效,否则维权之路会难上加难!出院时整理好的那些医疗材料,在这个时候就能派上大用场了。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说小张吧,小张在工地上干活时不小心从架子上摔了下来,腿部骨折,住了一个多月院,出院的时候,他一心想着赶紧回家,觉得医院给的那些病历啊、清单啊,看着就头疼,随便塞包里就走了,单位那边呢,一开始还挺积极,垫付了医药费,小张也没多想,觉得单位会处理好一切。

结果呢?出院后三个月,小张腿恢复得差不多了,想做个伤残鉴定,找单位谈赔偿的时候,单位却开始含糊其辞,这时候小张才发现,自己手里除了一张出院证明,啥详细的病历资料都没有,连医药费发票原件都被单位拿走了,自己也没留个复印件,后续他去医院补病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有些检查报告甚至都找不到了,因为材料不全,工伤认定的进度也受到了影响,赔偿的事儿更是迟迟定不下来,小张这才后悔莫及,当初要是出院时把这些手续都办妥当,何至于此啊!

你看,这就是活生生的教训,一个小小的疏忽,可能就会让自己后续的维权之路步履维艰。


法条链接: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3.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工伤出院,绝对不是“卷起铺盖走人”那么简单,它更像是一场持久战中,一个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出院前的每一份材料,每一次沟通,都可能关系到你未来的工伤认定是否顺利,伤残等级能否评上,赔偿款能不能足额拿到。

请大家务必记住王律师今天说的:医疗材料要“全”,交接沟通要“清”,工伤认定要“早”。把这些“出院必备手续”当成大事来办,宁可多问一句,多跑一趟,也不要怕麻烦,更不能掉以轻心。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受伤了已经很不幸,咱们不能在维权的道路上再因为手续问题给自己“添堵”,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任何不清楚、不明白的地方,或者觉得单位不配合、有猫腻,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帮你出谋划策,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觉得有用,就点个赞,转发给身边的工友们吧!咱们下期再见!

工伤出院前,这些手续千万别落下!少一步都可能吃亏!,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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