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路上出事算工伤吗?真遇上了该咋办?
“叮铃铃”,闹钟响了,新的一天开始,挤地铁、赶公交,或者骑着小电驴,咱们就汇入了上班的人潮,傍晚,拖着疲惫的身体,又踏上回家的路,这一来一回,是咱们生活的日常,可您有没有想过,要是在这段“通勤路”上发...
每天风里来雨里去上班下班,就盼着平平安安,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在上下班的路上出了点意外,比如被车蹭了、自己摔了,这算不算工伤呢?能不能找单位赔呢?估计很多人心里都打鼓。

“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法律是有明确说法的,但不是所有路上的意外都能算工伤,这里面学问可不小,咱们得先明白,到底啥样的情况才算数。
简单说,想让上下班路上的意外被认定为工伤,得同时满足几个条件:
“上下班途中”得是“合理”的:
得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总结一下,最常见的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就是: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合理的路线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以案说法
说了这么多理论,咱们来个“栗子”尝尝,就明白了。
案例:小李的故事
小李是一家公司的职员,每天骑电动车上下班,某天早上,他像往常一样骑车去公司,在一个十字路口,被一辆右转的小轿车撞倒了,导致腿部骨折,交警来了之后,认定小轿车司机因为观察不周,负主要责任,小李没有责任。
这种情况下,小李就符合“上下班途中工伤”的条件:
小李这种情况,就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后续的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就可以按照工伤待遇来处理。
再举个反例:小张的故事
小张下班后,跟朋友约了去打球,打完球晚上9点多骑共享单车回家,路上因为天黑,他自己没看清路,撞到了路边的护栏,导致手臂骨折,交警认定小张负全部责任。
这种情况下,小张虽然是在“下班”后,但他是先去打了球,属于非合理的下班时间和路线(他的下班路线应该是直接回家,而不是去球场再回家),而且事故是他自己全责,小张这个伤,就很难认定为工伤了。
法条链接
咱们聊法律,就得有根有据,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最核心的依据就是《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看到没?第六项就是咱们今天聊的核心内容,这条规定很明确,大家可以重点看一下。
律师总结
好了,各位,今天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的事儿,咱们就聊到这儿,希望大家听完,心里能亮堂不少。
律师总结一下核心要点:
万一真不幸遇到这种事儿,
了解这些法律知识,不是为了盼着出事,而是为了在万一发生意外时,能够清楚自己有哪些权利,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上班去,高高兴兴回家来!有啥具体问题,也欢迎大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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