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聚会喝出轻伤,当时该咋办?事后责任咋划分?
哎呀,说起朋友聚会,那少不了推杯换盏,气氛一上来,喝高了也是常有的事,但酒这东西,小酌怡情,喝大了可就容易出幺蛾子,万一,我是说万一,席间有人因为喝酒或者酒后行为不当,不小心受了点皮外伤,甚至更重点儿...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挣钱养家,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那可真是让人揪心,这时候,最关键的问题就来了:这工伤的责任,到底该算在谁头上?单位要是耍赖不认,咱们劳动者又该怎么办呢?别着急,听我慢慢给您捋捋。
首先咱们得明白一个大原则:在工作中受伤,绝大多数情况下,责任都是用人单位(也就是咱们的老板、公司)来承担的。这可不是我说了算,是咱们国家法律这么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咱们劳动者的权益。

简单说,只要你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那基本就能认定为工伤,单位就得负责,比如说:
关键点来了: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不看员工有没有“过错”,就算你自己不小心,只要不是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单位都得兜着,这叫“无过错责任原则”,就是为了让咱们劳动者能安心工作,不用时时刻刻担心自己不小心犯错就要承担全部后果。
那啥时候单位可以不用负责呢?
也不是说所有在单位受的伤都算工伤,单位都得赔,法律也规定了几种情况,单位是可以免责的:
咱们自己也得注意,遵守规章制度,保护好自己。
万一,我是说万一,单位不认账,或者想少赔钱,咱该咋办?
这是个大问题,也是很多工友最头疼的,别慌,有办法!
法律是咱们劳动者的坚强后盾,千万别因为单位一时的强硬就退缩了。
以案说法:
咱们说个真实的小案例(人物已化名),老王是一家装修公司的木工,在给客户家安装吊顶时,不小心从梯子上摔了下来,摔断了腿,老板一开始还挺积极,垫付了部分医药费,但后来就开始推脱,说老王自己不小心,没站稳,责任不全在公司,不愿意再赔钱了。
老王当时就懵了,不知道该咋办,后来经人介绍找到了我,我告诉他,只要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即使员工有轻微过失,单位也得负责,我帮老王整理了他和装修公司的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还有当时在场的另一个工友的证言,然后指导他去社保局申请了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很快下来了,确认老王属于工伤,接着又做了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了九级伤残,有了这些法律文书,我再陪同老王去找老板协商,老板一看证据确凿,法律程序也走到这一步了,态度立马转变,最终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老王拿到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在内的各项赔偿,总共十来万。
所以你看,只要咱们走对了程序,手里有证据,单位想赖账也没那么容易。
法条链接:
咱们老百姓办事儿,心里得有杆秤,这秤砣就是法律条文,关于工伤责任,最主要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些法条看着有点枯燥,但关键时刻能帮大忙。
律师总结:
好了,今天关于工伤责任划分的话题就聊到这儿。
出门在外打工不容易,安全第一,但万一真遇上工伤了,也别害怕,别迷茫,咱们有法律保护,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自己搞不定,别忘了找专业的律师咨询和帮助。 对您有帮助,也祝愿各位工友都平平安安,工作顺利!有啥法律问题,随时可以找我聊聊。
一、工伤责任,到底咋划分?单位啥时候必须负责?,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挣钱养家,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那可真是让人揪心,这时候,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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