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发生了,单位没交社保,我该怎么办?
嗨,各位朋友,我是张律师,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挺常见但又让人头疼的问题:工伤事故,想象一下,你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疼得厉害,心里还惦记着医疗费和工资,结果一查,单位居然没给你交社保!这不是火上浇油吗?...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上班,安安稳稳拿钱,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出事了,受了伤,那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特别是有些朋友,一遇到这种事就慌了神,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感觉特别无助,更让人寒心的是,有时候公司还推三阻四,不想负责,这时候,咱们到底该怎么办呢?
你得明白,工伤不是小事,它关系到你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你和家人的生计,千万别慌,更别自认倒霉!咱们国家有《工伤保险条例》,就是专门保护咱们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后的权益的,法律条文是死的,维权的路可能是曲折的,这时候,一个专业的工伤事故律师,就好比是你在迷雾中的一盏灯,能帮你看清方向,少走弯路,甚至帮你争取到本就属于你的最大利益。

可能有人会说:“我自己去跑不行吗?非要请律师?” 你可以自己去尝试,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计算,这里面门道多着呢,怎么证明你这伤是“工伤”?怎么跟公司协商赔偿?公司不配合怎么办?甚至有些公司会用各种手段来规避责任,让你维权之路难上加难,这时候,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就能派上大用场了,他们懂得怎么收集证据,怎么跟相关部门打交道,怎么最大限度地帮你争取赔偿。
以案说法
给大家说个前阵子我碰到的真实案例吧,我的当事人老王,在一家建筑公司工地上干活,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腿骨骨折,出事后,包工头倒是送他去了医院,但之后就想甩锅,说老王自己不小心,公司没责任,只愿意给几千块钱营养费私了,老王老实人,一开始差点就答应了,后来家里人觉得不对劲,才找到我。
我接手后,第一步就是帮老王固定证据,因为他们工地上管理不规范,老王连个书面劳动合同都没有,我就指导他收集工牌、工资转账记录、工地上的考勤表照片,还有和包工头的聊天记录,甚至找到了几个愿意作证的工友,有了这些,我们先去申请了劳动关系确认,确认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拿到了工伤认定书,等老王伤情稳定了,又去做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为九级伤残。
有了这些“硬通货”,我们再去找公司谈赔偿,这时候公司态度就完全不一样了,知道我们有备而来,不是好糊弄的,通过协商,老王拿到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医疗费等等在内的近20万赔偿款,这要是当初私了,老王损失可就大了去了。
所以你看,一个专业的律师介入,能帮你把不可能变成可能,把少的变成多的。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有个数: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简单说,就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基本都能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划重点:公司30天内要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申请,职工自己或者家人、工会,在1年内可以自己去申请!千万别错过了这个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四十条:这些条款详细规定了工伤职工可以享受的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待遇等,工伤治疗的医疗费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构成伤残的,还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具体能拿多少,跟伤残等级挂钩。
律师总结
说到底,工伤维权是一场“持久战”和“技术战”,从事故发生的那一刻起,每一步都可能影响到最终的赔偿结果。
如果你不幸遭遇了工伤,公司又不管不问,别犹豫,也别害怕,拿起法律武器,找个靠谱的工伤事故律师,为自己讨回公道,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法律是你最坚强的后盾!有需要的时候,不妨多咨询一下专业人士,他们会给你最中肯的建议。 能帮到大家,也祝愿所有劳动者都平平安安!
工伤事故发生后,我们该怎么办?公司不管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上班,安安稳稳拿钱,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出事了,受了伤,那可真是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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