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到底怎么算?没休完能拿钱吗?单位不给休怎么办?
年底一算,发现自己还有好几天年假没休,结果公司一句“跨年清零”就给抹了?或者更离谱的,入职快一年了,老板说“你还轮不到休年假”?别急,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把年假这个事儿讲清楚——它不是福利,是法律赋予...
说到年假,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我到底有几天?”“去年的年假还没休,今年还能用吗?”“要是离职了,没休完的年假能折现吗?”别急,这些问题咱们一个一个来掰扯清楚,年假不是福利,而是法律赋予每一位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今天我就以一名从业十几年的劳动法律师身份,用大白话、接地气的方式,带你把年假这件事彻底搞明白。
先划重点:年假天数和你在这家公司干了多久没关系,关键看你的“累计工作年限”。

这里的“累计工作年限”,指的是你从参加工作开始,所有合法缴纳社保或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加起来,哪怕中间换过好几家公司,只要时间连得上,都算!
具体怎么分档?
举个例子:小李2013年毕业上班,中间跳槽过3次,2024年在新公司上班,虽然他在这家新公司只干了一年多,但总工龄已经11年了,所以年假应该是10天,而不是5天。
注意!有些公司会说“入职满一年才有年假”,这是违法的,只要你累计工龄满一年,当年就应该按比例享受年假。
如果你是年中入职,或者中途离职,年假不是“全有”或“全无”,而是按比例折算。
公式很简单: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 365天)× 全年应享年假天数
老王2024年7月1日入职某公司,累计工龄12年,全年应享10天年假,他当年可休年假天数就是:
(183 ÷ 365)× 10 ≈5天
如果他在2024年12月31日离职,这5天年假必须休完,否则公司就得折现赔偿。
反过来,如果你离职时休多了,公司也不能倒扣工资——多休的年假就当“送的”,法律不支持追回。
当然能!而且是法律强制要求。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假,但必须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
注意!这个300%是包含正常工资在内的,也就是说,除了你本来该拿的一倍工资,还得额外再补两倍。
比如你日薪500元,没休年假一天,公司要补你1000元(500×2),再加上原本的500元工资,总共1500元。
但现实中很多公司只给一倍工资,甚至直接说“年假过期作废”——这都是赤裸裸的违法!
最常见的情况是:领导说“项目忙,明年再说”,结果第二年年初又说“去年的年假清零了”,这种操作,听着合理,实则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
年假原则上应在当年安排,确实跨年的,也最多延到次年年底,但绝不能“自动作废”。
如果你遇到以下情况,建议立即行动:
记住一句话:年假不是公司赏的,是你自己挣来的。
小张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做了三年,每年都有10天年假,但他每年都因为项目上线被劝“年后再休”,结果三年下来,积压了18天年假没休。
离职时,他向公司提出折算赔偿,公司却说“系统显示已清零,不予补偿”。
小张拿着历年请假被拒的微信聊天记录、年终总结里写的“连续加班”等内容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定公司支付小张18天×日薪×2倍的赔偿金,共计3.6万元。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沉默就是放弃权利,留痕才是维权底气。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十条: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年假从来不是公司大方不小方的问题,而是法律划出的劳动尊严底线,它代表的是对劳动者身心健康的尊重,是对“996”文化的无声抵抗。
作为律师,我常对客户说:不要觉得休年假是麻烦公司,恰恰相反,合理休假是你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负责。
如果你发现公司年假制度模糊、审批卡顿、跨年清零,请务必提高警惕,该休就休,该要就拿,实在不行,法律永远站在你这边。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
工作是为了更好地生活,而不是让生活为工作让路。
你的年假,值得被认真对待。
说到年假,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我到底有几天?”“去年的年假还没休,今年还能用吗?”“要是离职了,没休完的年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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