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加班工资怎么算?不给三倍工资能维权吗?
说到国庆节,大家第一反应是放假、出游、聚餐,可对不少打工人来说,假期可能意味着——继续上班,尤其是服务行业、医疗、安保、交通运输这些岗位的朋友,节假日坚守岗位早已是常态,可问题来了:国庆节上班,工资到...
哎,每到国庆节,大家最关心的除了去哪儿玩、吃啥火锅,—“我加班了,到底能拿多少钱?”特别是那些坚守岗位的服务员、保安、医护、快递小哥,一想到自己牺牲了和家人团聚的时间,结果工资没多几块,心里难免有点堵,那问题来了:国庆期间上班,工资到底该怎么算?是不是真的有“三倍工资”这回事?老板说给调休就不给钱,合法吗?
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把这笔账算清楚。

得搞明白一件事:不是所有节假日上班都叫“法定节假日加班”,根据国家规定,一年中只有11天是带薪法定节假日,其中春节和国庆各有3天是“法定节日当天”,也就是10月1日、2日、3日这几天,这三天你只要上班,哪怕只干了一小时,用人单位就必须按不低于工资3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而且不能用调休来代替!
换句话说——国庆前三天,加班就得给三倍工资,没得商量!
那4号到7号呢?这四天其实是调休出来的“休息日”,属于“公休日加班”,如果你在这几天上班,单位可以优先安排你补休;如果不能安排补休,那就得按不低于工资2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小李月薪6000元,日薪按21.75天算,大概是276元/天,国庆他连上七天班:
这么一算,小李国庆期间光加班费就能拿到将近4700元!比平时一个月还高,你说这钱该不该要?
但现实中很多人被忽悠了:“公司效益不好”“大家都一样”“给你调休就不错了”……这些话听着耳熟吧?全是借口!尤其是前三天,调休顶不了三倍工资!
还有人问:“签了劳动合同写着‘服从工作安排’,是不是就不能要加班费了?”
错!这种条款属于“霸王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你签了字也不代表放弃法定权利。
以案说法:
去年杭州有个真实案例,外卖骑手张某国庆期间连续7天跑单,平台只给了正常工资加少量补贴,没提“三倍工资”,他去劳动仲裁,提交了排班表、打卡记录和工资条,最终仲裁委裁定:10月1日至3日属于法定节假日,平台必须补发三倍工资差额,共计3800多元,并承担仲裁费用。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不是你没证据,而是你不知道自己有权要。
很多劳动者怕得罪公司、怕被穿小鞋,默默忍了,可你要知道,维权不是闹事,是捍卫底线。你越沉默,企业就越敢钻空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为全体公民法定节假日。
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别说“行业惯例”,也别扯“自愿加班”,只要是你在法定节假日上了班,三倍工资就是铁打的权利。
律师总结:
兄弟姐妹们,听句实在话:你的假期,是你用汗水换来的权利,不是老板的恩赐。国庆加班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明明付出了,却连应得的回报都被悄悄抹掉。
记住几个关键点:
✅ 10月1日-3日上班:必须三倍工资,不能用调休抵!
✅ 10月4日-7日上班:可以调休,不调休就得给双倍!
✅ 所有加班都要有记录:打卡、排班、聊天记录,都是证据!
✅ 被拒发加班费?别怂!先和公司沟通,不行就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时效一年,现在行动还来得及!
这个国庆,有人在看烟花,有人在送外卖;有人在景区打卡,有人在值班室守夜,但无论你在哪,只要你付出了劳动,就该拿到应有的尊重和报酬。
法律从不偏袒强者,它只为沉默的人点亮一盏灯。你不必做斗士,但请学会保护自己。
这个假期,愿每一个加班的人,都能被温柔以待——至少,被工资温柔以待。
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不给三倍工资怎么办?,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哎,每到国庆节,大家最关心的除了去哪儿玩、吃啥火锅,—“我加班了,到底能拿多少钱?”特别是那些坚守岗位的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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