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工资怎么算?加班没给三倍工资,你的权益被放假了吗?
国庆七天乐,别人在朋友圈晒美景美食,你在工位上默默敲键盘;假期值班八小时,节后补休成了“画饼”,更别提传说中的“三倍工资”了,等到发薪日一看——工资条上风平浪静,仿佛你只是正常上了个班,那一刻,是不是...
说到国庆节,大家第一反应是放假、出游、聚餐,可对不少打工人来说,假期可能意味着——继续上班,尤其是服务行业、医疗、安保、交通运输这些岗位的朋友,节假日坚守岗位早已是常态,可问题来了:国庆节上班,工资到底该怎么算?是不是真的像传说中那样“一天顶三天”?要是公司只给双倍、甚至按正常工资发,我们能不能维权?
今天咱们就掰扯清楚这个问题,不绕弯子,直接上干货。

先划重点:10月1日到3日属于法定节假日,4日到7日属于调休的休息日,这两个时间段的加班工资计算方式完全不同,搞混了可是要吃亏的。
👉10月1日—3日(法定节假日):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费,且不能用调休替代!
也就是说,哪怕你愿意调休,公司也得先给你三倍工资,这是法律的硬性规定,没得商量。
👉10月4日—7日(调休的休息日):如果安排加班,优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
这里有个关键区别:休息日加班可以“调休代替”,但法定节假日不行,这也是很多人容易被忽悠的地方——公司说“你下个月调休啊”,听起来好像挺合理,但如果是10月1号上的班,这招可不管用!
举个例子:
小李月薪8000元,按21.75天算日薪约368元。
如果他在10月1日加班一天,公司至少得付他:368元 × 3 =1104元。
如果在10月5日加班且无法调休,则应支付:368元 × 2 =736元。
要是公司只给了368元,那可就差远了。
老张在一家连锁超市做理货员,国庆期间被安排连续值班三天,其中10月1日和2日都在岗,节后发工资时,他发现公司只按正常工资发放,连调休都没给。
老张不服气,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辩称:“节假日值班不算加班,只是维持基本运营。”
但仲裁委调查发现,老张当天有明确的工作任务、打卡记录和排班表,属于实质性加班,而非“值守”。
最终裁决:公司需补发10月1日和2日的三倍工资差额共计1472元,并加付赔偿金,法院后续也支持了这一判决。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值班”不是逃避加班费的挡箭牌,只要有工作内容、受单位管理、付出劳动,就该依法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国庆节法定放假时间为10月1日、2日、3日,共3天,其余为调休。
这两部法规组合起来,就是你维权最硬的底气。
说实话,很多劳动者不是不知道权利,而是怕得罪公司、怕丢了饭碗,只好默默忍下,但我想说一句掏心窝子的话:法律赋予你的权益,不是施舍,而是底线。
你在别人团聚时坚守岗位,保障社会运转,凭什么连一份应得的三倍工资都拿不到?公司省下的几百块,是你用牺牲假期换来的。
如果你遇到了以下情况:
别犹豫,收集好证据——排班表、考勤记录、工作沟通截图、工资条,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维权不可耻,沉默才最危险。
这个国庆,愿有人陪你看烟花,也愿所有在岗的人,被法律温柔守护。
国庆节加班工资怎么算?不给三倍工资能维权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说到国庆节,大家第一反应是放假、出游、聚餐,可对不少打工人来说,假期可能意味着——继续上班,尤其是服务行业、医...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