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工资怎么算?加班没给三倍工资,能告公司吗?
国庆七天乐,别人在朋友圈晒美食、看日出,你却在工位上敲键盘;大年初一别人拜年收红包,你还在赶项目进度,更扎心的是,节后发工资,发现公司只按“正常工资”给你结算,连个加班费的影子都没见着。 这时候你心...
国庆七天乐,别人在朋友圈晒美景美食,你在工位上默默敲键盘;假期值班八小时,节后补休成了“画饼”,更别提传说中的“三倍工资”了,等到发薪日一看——工资条上风平浪静,仿佛你只是正常上了个班,那一刻,是不是觉得自己的劳动被轻描淡写地“放假”了?
今天咱们就来聊点实在的:国庆期间上班,工资到底该怎么算?别再稀里糊涂被“法定节假日”四个字糊弄过去了,搞清楚规则,才能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咱得明确一个关键概念:不是所有“国庆假期”都一样。国庆一共七天,但真正属于“法定节假日”的,只有10月1日、2日、3日这三天,这三天,不管你愿不愿意,只要单位安排你上班,就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费,而且不能用调休来代替。
至于剩下的四天——也就是10月4日至7日,属于“调休日”,原本是周末被挪过来凑成黄金周的,这四天如果安排你上班,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给你安排补休,那就可以不付加班费;
 二是不补休,那就得按不低于工资2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
举个例子:
 小李月薪6000元,按21.75天计算日薪约为275.86元。
 如果他在10月1日加班一天,应得加班费为:275.86元 × 3 =58元(且不能用调休抵);
 如果他在10月5日加班一天且未补休,则应得:275.86元 × 2 =72元。
你看,差别大不大?可现实中,很多公司要么只说“有调休”,要么干脆装傻:“大家辛苦一下,都是为公司奉献。” 奉献可以,但不能拿法律当空气。
还有一种常见套路:公司说“我们实行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所以不用给三倍工资,听着挺专业,其实未必站得住脚,这些特殊工时制度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备案,还得和员工明确约定,如果只是口头一说,合同里没写,审批文件拿不出来,那对不起,该给的三倍工资一分都不能少。
以案说法:程序员国庆值班三天,公司拒付三倍工资被仲裁支持
2023年国庆,深圳某互联网公司的程序员张某被安排连续三天值班(10月1日至3日),公司称“只是应急响应,不算正式加班”,仅按正常工资发放,并承诺“年后补休”,张某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共计近9000元。
仲裁庭审理认为:张某虽未全程在岗,但值班期间需随时待命处理系统故障,具备实质性的劳动付出,构成事实加班,且10月1-3日为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不得以调休替代三倍工资,最终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法定节假日加班费8640元。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值班≠无薪,待命≠白干,只要你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履行了劳动义务,哪怕形式是“值守”“轮班”,也应当依法获得相应报酬。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为全体公民法定节假日。
这意味着,三倍工资不是福利,而是法律强制义务,不存在“协商减免”这一说。
律师总结:
作为劳动者,我们尊重假期,也愿意为工作付出努力,但绝不该让牺牲变成理所当然,国庆加班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的付出被无声吞没,记住三个关键词:
 ✅三天法定——10月1-3日必须三倍,不能调休;
 ✅四天调休——可补休,不补就得双倍;
 ✅证据留存——打卡记录、排班表、工作沟通截图,都是维权利器。
如果你发现公司克扣加班费,先内部沟通,保留书面证据;协商无果,果断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别怕麻烦,你的每一分血汗钱,都值得被认真对待。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假期可以放假,但权利不能放假。该你拿的钱,一分都不能少。
国庆工资怎么算?加班没给三倍工资,你的权益被放假了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国庆七天乐,别人在朋友圈晒美景美食,你在工位上默默敲键盘;假期值班八小时,节后补休成了“画饼”,更别提传说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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