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怎么算?搞错一步,企业损失一大截!
年底盘点账本,老板拍桌子问:“咱们公司到底有多少家底?”财务翻着报表一脸懵——厂房、设备、电脑、甚至那辆开了五年的商务车,到底算不算固定资产?该怎么计价?折旧又从哪儿开始算? 别急,今天我就用“人话...
公司说“我们按平均工资给你补偿”,结果发到手的钱比你想象中差了一大截?或者离职时HR轻描淡写地说:“放心,我们是依法计算的。”可你心里直打鼓——这数字真的对吗?
别急,今天我就用大白话,掰开揉碎地告诉你:月平均工资到底是怎么算的?哪些钱该算进去?哪些可以被“合理忽略”?一旦算错,你的权益可能正在悄悄缩水。
很多人以为,“我每个月银行卡到账多少钱,那就是我的月平均工资”,错!这是最常见的误解。
法律意义上的“月平均工资”,指的是你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注意关键词是“应得”,不是“实发”。
什么叫“应得”?就是你应拿到的所有劳动报酬总和,包括:
而“实发工资”是你扣除五险一金、个税之后实际到手的钱,显然比“应得”少了一截。
举个例子:
小李月薪基本工资8000元,每月绩效约2000元,加班费平均1000元,餐补300元,年终奖3万。
他每月实发大约9500元左右。
但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他的月平均工资应该是:
(8000+2000+1000+300)×12 + 30000 ÷12 =11600元/月
如果公司只按基本工资8000元来算,那小李一年下来可能就白白少了三四万的补偿金!
入职不满12个月怎么办?
那就按实际工作月份来算平均数,比如你干了8个月,就把这8个月的应得工资加起来除以8。
期间有请假、停工、病假呢?
这是个坑!如果是因为单位原因导致你没上班(比如停产、待岗),那这段时间的工资也要按正常标准折算。
但如果是个人原因长期请假(如事假、非工伤病假),那这些月份的工资偏低,会拉低平均值——这时候你要特别留意,公司是否故意诱导你长时间休假来“做低”基数。
年终奖怎么算?
很多公司直接不计入,这是违法的!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必须分摊到对应12个月中计入平均工资。
因为几乎所有涉及赔偿或补偿的法定计算,都绕不开它:
算低一块钱,乘上N个月,就是几千甚至几万的差距。
张姐在一家外贸公司做了三年,月薪结构是:底薪6000 + 提成(月均4000左右)+ 年终奖5万,去年公司因业务调整裁员,HR告诉她:“按6000元基数,给你3个月补偿,一共1.8万。”
张姐觉得不对劲,找到我们咨询,我们帮她梳理了过去12个月的银行流水、提成记录和年终奖发放凭证,重新计算出她的月平均工资为10833元。
最终通过劳动仲裁,公司依法支付了32,499元的经济补偿金,比最初多了近1.5万元。
关键点在哪?
——我们坚持把提成和年终奖纳入计算基数,并提供了完整的证据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也就是说,只要是钱,只要是因劳动产生的,原则上都该算进去。
朋友们,别再被“我们按法律规定来”这种话术唬住了。
月平均工资的计算,不是HR说了算,而是法律说了算。
你在维权时,一定要做到三点:
工资不只是数字,更是尊严。
不该少的一分,咱们就得理直气壮地要回来。
——我是你们身边的劳动法老张,下期讲讲“被调岗降薪怎么办”,咱们不见不散。
月平均工资到底怎么算?搞错一步,赔偿少拿一大截!,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公司说“我们按平均工资给你补偿”,结果发到手的钱比你想象中差了一大截?或者离职时HR轻描淡写地说:“放心,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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