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血汗钱要不回?拖欠工资强制执行,到底该去哪儿申请?
嘿,朋友们,说起这拖欠工资的事儿,真是能把人急出一肚子火!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发工资那点念想,结果遇上无良老板,左拖右拖,就是不给钱,协商?没用!投诉?老板脸皮比墙厚!劳动仲裁赢了,法院判决了,可老板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就是不执行,这可怎么办?
这时候,咱们手里的仲裁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可就不是一张废纸了!它是咱们申请强制执行的“尚方宝剑”!但问题来了,这强制执行,到底该去哪儿申请呢?总不能瞎跑吧?
别急,听我给你捋捋清楚。
你得明白,强制执行可不是第一步,它是咱们维权路上的“最后一招”,是在咱们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诉讼,拿到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比如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而老板又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才能走的程序。
重点来了,去哪儿申请强制执行?
一般情况下,有两个主要的方向,大家记好了:
第一站: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这是最常见的情况,也就是说,你得看看那个欠你钱的老板(公司或者个人)他住在哪儿,或者他的财产(比如房子、车子、银行存款啥的)在哪儿,就可以去对应的那个地方的人民法院申请。
- “被执行人住所地”这个好理解,公司的话,就是它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地;要是个人老板,就是他的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 “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也很关键,如果老板在外地有套房子,或者银行账户里有钱,哪怕他本人不在那儿,你也可以考虑去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这样法院执行起来可能更方便,能更快地查到并冻结财产。
第二站:如果是经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案件,也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简单说,就是当初你在哪儿打的官司,拿到的判决书,一般也可以直接去那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去和那个法院同级的、老板财产所在地的法院也行。
划重点:申请强制执行,通常是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如果是法院的判决,也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
申请的时候,得带上你的身份证明、生效的法律文书(仲裁裁决书、判决书等)、写清楚申请事项和事实理由的《强制执行申请书》,还有最重要的——尽可能提供老板(公司)的财产线索,比如银行账号、房产地址、车辆信息等等,这能大大提高执行的效率!
建议参考:
- 先搞清楚文书生效了没!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是,你的仲裁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了,如果对方还在上诉期内,那还不能申请哦。
- 确定管辖法院是关键!上面说的“被执行人住所地”、“财产所在地”、“第一审法院”,你得根据自己的情况,选一个最合适的法院,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可能执行起来更给力!
- 材料准备要齐全!《强制执行申请书》(这个可以网上搜模板,也可以去法院立案庭要)、你的身份证复印件、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这些都是必备的。
- 别错过申请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可别因为一时疏忽,过了这个期限,那就麻烦了!
- 积极配合法院提供线索!法院的执行法官很忙,如果你能自己多花点心思,找到老板的财产线索,那拿回钱的希望就大多了!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这里的“其他法律文书”就包括咱们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小编总结:
被拖欠工资确实让人闹心,但咱们手里有生效的法律文书,就有了讨回公道的底气!申请强制执行,关键在于找对法院,带齐材料,并且尽早行动!被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通常就是你该去的地方,如果自己不太清楚具体流程,也可以多问问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或者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别让血汗钱白白打了水漂,拿起法律武器,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是咱们劳动者维权的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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