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轻伤,护理费能拿到多少?怎么算才不吃亏?
大伙儿上班干活,万一不小心受了工伤,那真是件闹心事儿,轻则皮肉受苦,重则影响工作生活,就说这“轻伤”吧,听起来好像不严重,但如果医生说需要人照顾,那这护理费到底怎么算?能不能拿到?能拿多少?估计很多朋...
大家好啊!干活难免有个磕磕碰碰,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点“轻伤”,比如手指被划伤了、脚崴了一下,或者被什么东西砸了个小口子,虽然不算重,但也疼,也得花钱看医生,耽误工夫,这时候,很多朋友可能会想:“嗨,小伤,养养就好了,报不报工伤无所谓吧?” 或者“报工伤会不会很麻烦?单位会不会不高兴?”
如果你也这么想,那可就有点危险了!“轻伤”也是工伤!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哪怕只是擦破点皮,它也是工伤!可不能因为伤“轻”就忽略了,真遇到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报呢?我给大家捋一捋步骤,都是实在话:
马上告诉单位,别拖着!这是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出了事,赶紧跟你的领导、HR或者负责人说,最好是书面形式,比如发个邮件、微信消息(记得保留记录!),或者填个事故报告什么的,口头说也行,但怕万一回头说不清楚,“空口无凭”嘛,告诉单位的时候,说清楚什么时候、在哪儿、因为啥受的伤,伤在哪儿了,别等伤都好了才说,那时候证据可能都没了,单位不认账就麻烦了。
赶紧去看医生,保留好所有证据!不管伤多轻,都要去正规医院看,医生的诊断证明、病历本、医药费发票、拍片的片子和报告,甚至你去医院的交通费票据,都要妥善保管好,一个都不能丢!这些都是以后认定工伤、报销费用的重要凭证,如果现场有目击者,最好也能留下他们的联系方式。
催促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按照规定,单位应该在你受伤之日起30天内,向当地的社保局(现在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你跟单位说了之后,就要留意单位有没有去办这个事,如果单位不积极,或者干脆就不想给你报,那你就要小心了,他们可能想推卸责任。
单位不申请?自己来!如果单位超过30天还不给你申请工伤认定,或者单位压根就没给你交工伤保险,那咱也不能干等着,你自己,或者你的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个“1年”是个硬杠杠,过了这个期限,再想申请工伤认定就难了,所以千万别拖延!
配合调查,等结果!社保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能会对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你要积极配合,然后就是等待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这个决定书,确认是工伤了,心里就踏实了。
后续的治疗和赔偿认定为工伤后,你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如果没交保险的话)会给你报销,如果需要休息几天,这段时间的工资,单位也要按正常出勤给你发,这叫停工留薪期工资,别觉得“轻伤”休息几天不算啥,这是你的合法权益!
那如果不报工伤,会吃啥亏呢?最直接的,医药费可能得自己掏腰包,耽误上班的工资,单位也可能不给你算全勤,更重要的是,万一这“轻伤”后续有啥后遗症,当时没报工伤,以后再想找单位负责,那就难上加难了!别因小失大。
以案说法:小伤口,大教训?不,是及时维权的典范!
咱们说个真实的小案例,就叫小王吧,小王在一家机械厂上班,有一天操作机器的时候,不小心被飞溅的铁屑划伤了手背,口子不大,流了点血,当时去医务室简单处理了一下,觉得没啥大事,就没跟单位报工伤。
过了两天,伤口有点发炎红肿,他自己去药店买了点药膏涂,也没好利索,又过了几天,实在不行了,去医院一看,医生说有点感染,需要口服消炎药,还得定期换药,前前后后花了几百块医药费,还耽误了两天没上班。
这时候小王才琢磨过来,这钱不该自己出啊!他赶紧找到单位领导,说明了情况,领导一开始还有点犹豫,说当时没报,现在不好办,小王想起之前听人说过工伤的事,就坚持说这是工作中受的伤,应该算工伤,单位后来也比较通情达理,让他补了手续,帮他向社保局申请了工伤认定。
因为小王的伤确实是工作原因造成的,社保局很快就认定了工伤,他的医药费全额报销了,那两天没上班的工资,单位也按正常工资给他发了。
你看,小王虽然一开始有点犹豫,但后来及时维权,还是把自己的损失给弥补回来了,如果他当时觉得“轻伤无所谓”,一直拖着不报,那这几百块医药费和误工费,可能就真的自己承担了,所以说,不管伤多轻,及时报告、及时维权是关键!
法条链接:这些规定你得知道!
《工伤保险条例》可是咱们维权的“尚方宝剑”,里面有几条关键规定,跟咱们今天说的事儿特别相关: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还有其他情形,这里主要说最常见的)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些法条就明确告诉我们,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都是有法可依的!
律师总结:小工伤,大权益,及时维权不含糊!
好了,今天跟大家聊了这么多,核心就是想告诉咱们广大劳动者:
别觉得麻烦,也别担心单位会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天经地义,遇到不懂的,可以多问问,或者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上班,健健康康回家,但万一遇到工伤,也能沉着应对,依法维权!
今天就到这儿,有啥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咱们下次再聊!
工伤轻伤怎么报?不报会吃啥亏?,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大家好啊!干活难免有个磕磕碰碰,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点“轻伤”,比如手指被划伤了、脚崴了一下,或者被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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