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交公积金不交社保,企业省钱还是违法陷阱?

普法百科34秒前1

大家好,我是李律师,一名从业多年的法律工作者,我想和大家聊聊一个看似“小聪明”却暗藏大风险的话题:企业只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却不缴纳社会保险,这听起来像是企业为了节省成本而采取的“变通”手段,但背后真的那么简单吗?作为一名律师,我经常遇到这类咨询,今天就以口语化的方式,和大家一起深入探讨一下。

我们来理解一下社保和公积金的区别,社会保险(简称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它是国家强制性的保障制度,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而住房公积金(简称公积金)则是帮助员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专项储蓄,两者都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缺一不可,但现实中,有些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只给员工交公积金,理由是“公积金更实用”或“社保负担重”,这种做法,表面上看是“双赢”,实则埋下了巨大的法律隐患。

只交公积金不交社保,企业省钱还是违法陷阱?

从法律角度看,只交公积金不交社保是典型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强制性规定,不能通过协议或口头约定来规避,企业如果只交公积金,就相当于在社保部分“偷工减料”,这不仅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还可能让企业面临罚款、补缴甚至诉讼的风险,举个例子,如果员工生病需要医保报销,却发现公司没交社保,那这笔医疗费用就得自己承担,这会让员工陷入经济困境,更严重的是,长期不交社保,会影响员工的养老、失业等长远保障,最终损害的是劳动者的根本利益。

为什么企业会这么做呢?常见原因包括:成本压力大、对法律认识不足,或者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员工不会追究,但作为律师,我必须提醒大家,这种“省钱”方式其实是饮鸩止渴,一旦员工维权,企业不仅要补缴欠款,还可能被处以高额罚款,甚至影响企业信誉,从员工角度来说,如果发现公司有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沟通或寻求法律帮助,别让“小疏忽”变成“大麻烦”。

只交公积金不交社保绝不是聪明的选择,而是法律红线,我会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来具体说明,让大家更直观地理解其中的风险。

以案说法

记得去年我处理过一起劳动纠纷案,客户小王是一名刚入职的年轻白领,他在一家初创公司工作,公司老板以“创业初期资金紧张”为由,只给他缴纳了公积金,并口头承诺“等公司盈利了就补交社保”,小王觉得公积金能帮自己买房,就勉强同意了,结果工作一年后,小王因突发疾病住院,需要大笔医疗费用,当他去报销时,才发现公司根本没交社保,医保无法使用,小王自己垫付了数万元,事后找公司理论,老板却推诿责任,说“这是双方自愿的”。

小王无奈之下找到我,我们通过劳动仲裁维权,仲裁委员会裁定公司违法,要求其补缴小王的社保费用,并支付医疗费补偿和罚款,这个案例生动地说明:只交公积金不交社保,看似“灵活”,实则让员工暴露在风险中,企业如果靠这种方式“省钱”,一旦出事,后果往往比预想的更严重,小王的故事提醒我们,法律不是儿戏,任何口头承诺都不能替代书面义务。

法条链接

要深入理解这个问题,我们得看看相关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缴纳社保是企业的强制性义务,不能选择性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也明确:“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或者少缴。”但请注意,公积金的缴纳不能替代社保,如果企业只交公积金不交社保,就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可能依据该法第八十六条面临补缴、滞纳金和罚款。《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还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这些法条共同构成了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安全网”,企业若想钻空子,只会自食其果。

通过今天的分享,我想强调:只交公积金不交社保,绝不是企业可取的“捷径”,而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作为律师,我见过太多因小失大的案例——企业为省点钱,最终赔上信誉和罚款;员工为图省事,却牺牲了长远保障,核心思想是:社保和公积金是劳动者的“双保险”,缺一不可,企业应当合规经营,员工也要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如果你或身边人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及早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治社会里,守法才是最大的智慧,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大家,如果有疑问,欢迎随时交流!

只交公积金不交社保,企业省钱还是违法陷阱?,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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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对方取保了,就是不赔偿,我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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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2025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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