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退休年龄,公司还能继续给我交社保吗?
咱们今天聊个挺实在的话题——公司给员工交社保,到底有没有年龄上限?很多人可能下意识觉得:“哎哟,我都退休了,单位肯定不用再给我交了吧!”但其实啊,这里头的门道比想象中要多,法律上并没有一刀切地说“到了...
老张今年62岁了,早就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但身体硬朗、经验丰富,公司舍不得他走,他也乐意继续发挥余热,不过问题来了:单位说没法再给他交社保了,那每个月的工资,个税该怎么扣?会不会比退休前多缴很多?这是不少超龄工作者和用人单位都困惑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核心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税法上的定性不同于普通的“工资、薪金”,这直接决定了计税方式的不同。

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也是最常见的:您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退休金,现在又被原单位或其他单位返聘,或者自己从事一些咨询、劳务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您从单位获得的收入,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劳务报酬”所得,而不是“工资、薪金”所得。
这意味着,单位在给您发钱时,大概率会按照“劳务报酬”为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的预扣税率与工资薪金不同,它是这样计算的:
您当月拿到手的钱,可能已经被扣掉了一笔不小的税款,这和您退休前按月工资、累计预扣法计算个税的方式和结果很可能不一样,有时会觉得“扣得更多了”,但别忘了,这只是预扣,年终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第二种情况,您到了退休年龄,但因个人原因(比如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无法领取退休金,继续在原单位工作,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比较棘手,您与单位之间构成的依然是劳动关系,但单位确实无法再为您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除外,部分地区有特殊规定)。
此时的收入,在税务实践中通常仍被视作“工资、薪金”所得,单位在发放时,会按照累计预扣法为您计算并预扣个税,就像对待其他年轻员工一样,您同样享有每年6万元的基本减除费用以及专项附加扣除等优惠。关键点在于,您一定要及时确认单位为您申报的所得项目是否为“工资薪金”,并确保可以正常享受各项扣除,否则可能导致多缴税。
超龄不交社保后的收入扣税问题,核心在于界定您的“身份”——是已退休的劳务提供者,还是未享受待遇的持续劳动者,前者走劳务报酬预扣,年终记得汇算退税;后者则通常仍按工资薪金累计预扣,这事儿既关系到您的钱袋子,也关系到单位的合规性。千万别稀里糊涂地工作,迷迷糊糊地交税,主动搞清规则,才能让自己的晚年劳动成果明明白白,安安心心。
过了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社保交不了,个税怎么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老张今年62岁了,早就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但身体硬朗、经验丰富,公司舍不得他走,他也乐意继续发挥余热,不过问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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