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不给,我能直接不干了吗?

普法百科1分钟前1

哎,说起这个拖欠工资的事儿,真是能把人逼疯!你想想,咱们辛辛苦苦起早贪黑地干活,图个啥?不就图每个月那点工资,能按时到账,养活自己,养活家人嘛,结果呢?遇上不靠谱的老板,工资一拖再拖,问就是“再等等”、“公司困难”,一等就没了下文,那种感觉,就像一拳打在棉花上,有劲儿使不出,心里堵得慌,别提多憋屈了!

这时候,很多朋友可能就会想:“这班我是一天也不想上了!”但转念又一想:“我要是直接走了,那之前的工资岂不是更没着落了?” 别慌,朋友!今天我就给大伙儿掰扯清楚,当老板拖欠工资的时候,咱们劳动者可不是只能忍气吞声,咱们是有权利“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

老板欠薪不给,我能直接不干了吗?

没错,你没听错,是“被迫解除”,这意思就是,不是咱们不想好好干,是老板先没按规矩来,没给咱们发工资,咱们是被逼得没办法了,才不得不走的。这种情况下,咱们不仅能堂堂正正地走人,更重要的是,咱们还能理直气壮地要求老板把拖欠的工资一分不少地给补上,重点来了,咱们还能要求老板支付经济补偿金!(敲黑板!经济补偿金,这个钱可别忘了要!)

那具体该咋操作呢?

你得确定老板确实是“拖欠工资”了,偶尔晚个三五天,老板也及时说明了情况,之后补上了,可能还算不上“恶意拖欠”,但如果是长期拖欠,或者干脆就耍赖不给,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收集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跟老板催薪的聊天记录(微信、短信都行,别删!)、工牌工服等等,只要能证明你在这家公司上班,以及公司确实欠你工资的,都给它收集好,这是咱们维权的底气。

你就可以给公司发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注意啊,是“通知书”,不是“申请”,也不是“辞职报告”。这个通知书里,一定要写清楚,你是因为“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个理由非常关键,直接关系到你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通知书怎么送呢?最好是通过快递寄送,比如EMS,寄的时候在快递单上写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底单和签收记录,如果公司有内部邮箱或者OA系统,也可以同时发一份电子版,但纸质版的寄送更有保障。

送完通知书,理论上你就可以不用去上班了,但接下来的事儿更重要:追讨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你可以先跟公司协商,如果公司还是不给,那就直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有了之前收集的那些证据,仲裁委一般都会支持你的。

咱们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有权利获得相应的报酬,老板拖欠工资,本身就是违法的,咱们千万不能因为怕麻烦,或者觉得“胳膊拧不过大腿”就放弃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参考:

  1. 保留证据是王道:从入职第一天起,就要有意识地保留好所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的证据,遇到欠薪,催薪的沟通记录更是重中之重。
  2. 解除通知要规范:务必书面形式,并明确解除理由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且保留送达证据,口头说一下可不算数哦!
  3. 经济补偿别忘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除了工资,还有N倍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是你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算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算半个月)。
  4. 及时维权不拖延: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别错过了时间。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小编总结:

遇到老板拖欠工资,咱们别慌,别怂,更别轻易“裸辞”,要知道,“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咱们劳动者的有力武器,只要咱们证据确凿,程序得当,不仅能要回属于自己的辛苦钱,还能拿到一笔经济补偿,维权之路可能会有些波折,但只要咱们坚持合法途径,就一定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也祝愿大家都能遇到靠谱的老板,工作顺心,工资按时到账!

老板欠薪不给,我能直接不干了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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