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工资,我被迫辞职,能拿到赔偿吗?
活儿没少干,工资却迟迟不到账,跟公司催了好几次,要么就拖着,要么就找各种理由搪塞,眼瞅着生活都成问题了,实在没办法,只能辞职,但心里又憋屈得慌:我是被公司“逼”走的,就这么算了?
当然不能算了!这种因为公司拖欠工资,咱们实在没办法才辞职的,在法律上叫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可不是你自己不想干了,而是公司先违反了规定,把你“逼”上了梁山。
那问题来了,被迫辞职,我能跟公司要补偿吗?
答案是:能!必须能!
你不仅可以要求公司把欠你的工资一分不少地给补上,还能拿到一笔经济补偿金!这笔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呢?就是你在这家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公司就得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个“月工资”,一般是指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可能有人会问:“我就是口头跟老板说了辞职,没写啥东西,还行吗?”
这就有点悬了。要想顺利拿到工资和补偿,关键在于“证据”和“程序”。
你得证明公司确实拖欠工资了。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能显示公司发工资的记录)、跟老板或HR催工资的聊天记录、邮件,甚至是公司发布的拖欠工资的通知等等,这些都得留好。
“被迫辞职”不是嘴上说说就行,最好是书面通知公司。你得写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告诉公司:“因为你们长期拖欠我的工资,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所以我现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跟你们解除劳动合同。” 通知书里要写清楚你的姓名、工号、入职时间、解除合同的原因(重点是拖欠工资),以及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这份通知书怎么给公司呢?最好是通过快递邮寄,而且一定要选那种能证明对方签收的方式,比如EMS,并在快递单上注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自己也留好底单和复印件,这可是重要证据,如果公司内部有书面提交流程,并且能留下记录,也行。
千万别一声不吭就走人,或者只在微信上随便说一句“我不干了”,那样可能会被认定为你是“主动辞职”,那经济补偿金可就难要了。
建议参考:
- 冷静收集证据:别光顾着生气,先把所有能证明你在公司工作、公司拖欠你工资的证据都收集好,整理清楚。
- 书面通知解除:按上面说的,写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用规范的方式送给公司,并保留好送达证据。
- 协商优先:送完通知后,可以尝试跟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和补偿金,如果公司愿意协商解决,那是最好的,省时省力。
-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还是耍赖,不肯给钱,那就果断去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申请书里把你的诉求写清楚,证据准备齐全,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自治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遇到公司拖欠工资,咱们劳动者千万别自认倒霉,更别冲动行事。“被迫辞职”不是结束,而是维权的开始。只要咱们证据在手,程序走对,不仅能拿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还能依法获得经济补偿。法律是咱们坚强的后盾,该争取的权益,一分都不能少!如果过程中遇到困难,也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专业的律师,他们会给你更具体的指导,希望大家都能顺利拿到自己的辛苦钱,工作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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