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保的兼职合同,到底合不合法?
老铁们,经常有人问我:“律师,我找了个兼职,公司说签的是兼职合同,不交社保,这操作合规吗?” 别急着拍桌子骂老板,这事还真不是一句“合法”或“违法”能说清的。 兼职合同≠可以不交社保 很多人...
兼职合同一般属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法律未明确规定其最长签订期限,通常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在法律层面,兼职通常以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对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期限,法律并没有作出上限规定。这与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同,全日制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等多种类型且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特定的签订条件。而非全日制用工具有灵活性的特点,其合同期限主要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从用人单位角度来看,如果只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有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需求,比如节假日期间业务量增加需要人手,可能会与劳动者签订短期的兼职合同,如一个月、两个月等。而如果长期存在一些零散的、不连续的工作任务,且该劳动者能够较好地胜任,用人单位也可能与劳动者签订相对较长时间的兼职合同。
从劳动者角度,可能会根据自身的学习、生活安排以及其他就业计划来决定兼职合同的期限。例如,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兼职,可能会选择在学期内兼职,合同期限为几个月;如果是退休人员再就业做兼职,可能会根据自身意愿和精力,与单位签订一年甚至更长期限的合同。
虽然法律未对兼职合同期限作出限制,但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仍需遵循《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法律解析: 兼职合同一般属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法律未明确规定其最长签订期限,通常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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