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保的兼职合同,到底合不合法?
老铁们,经常有人问我:“律师,我找了个兼职,公司说签的是兼职合同,不交社保,这操作合规吗?”
别急着拍桌子骂老板,这事还真不是一句“合法”或“违法”能说清的。
兼职合同≠可以不交社保
很多人一听“兼职”两个字,就觉得社保可交可不交。
但事实上,是不是“兼职”不是公司说了算,而是法律说了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工关系主要分两种:全日制劳动关系和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如果你每天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每周超过24小时,或者实际接受公司管理、按月领工资、长期稳定提供劳动——哪怕合同上写的是“兼职”,法律上也大概率认定你是全日制劳动关系。
而只要是全日制劳动关系,公司就必须给你交社保,这是强制义务,合同里写“不交社保”也属于无效条款。
那如果是真正的“非全日制用工”(比如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24小时)呢?
法律确实允许单位只交工伤保险,养老、医疗等可以不用交。
但注意——这也不是完全不用交!很多单位连工伤保险都不缴,这就已经涉嫌违法。
公司不交社保,你可能会亏什么?
有些人觉得:“不交社保,到手工资还多一点,挺好。”
这其实是血亏模式好吗!
- 养老医疗没积累:养老金和医保缴费年限直接影响你未来领取待遇的资格和金额;
- 工伤没保障:万一上班途中或工作期间受伤,没有工伤保险,全部医疗费和补偿得自己扛;
- 失业生育用不上:哪怕非全日制用工不强制交这类保险,但如果是全日制被你签成“兼职”,这些权益也一并丢失;
- 离职时可能拿不到经济补偿:公司不交社保,你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但如果合同被写成“兼职”,维权难度直接升级。
如果你正在面临这种情况,我建议你:
- 先判断用工性质:对照一下你的工作时间、管理方式,看自己算不算真正的“非全日制”;
- 保留所有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沟通记录,全部保存好;
- 沟通+投诉并行:先和公司协商补缴,如果不行,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别轻易签“自愿放弃社保”协议:这种协议在法律上大概率无效,但会增加你后续维权的复杂度。
附:相关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职工(含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小编总结
签了“兼职合同”不代表你就低人一等,该有的权利一样不能少。
社保不是公司的“可选项”,而是法律给的“必选项”。
下次遇到公司拿“兼职”说事不交社保,你就心里有数了:别怂,依法维权,该是你的谁也抠不走。
希望每一个努力搞钱的人,也能稳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只是兼职,不是签了“卖身契”。
一、先搞明白,啥叫被迫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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