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个打工人们都可能遇到的糟心事,辛辛苦苦做业绩,盼星星盼月亮的提成,结果公司就是拖着不给。这时候,不少人心里就犯嘀咕了,公司拖欠提成工资,我能被迫离职并索赔吗?
文章疑问标题:公司拖欠提成工资,我能“被迫离职”并索赔吗? 说起打工赚钱,工资肯定是咱们最关心的事儿,除了基本工资,很多岗位,像销售、市场、还有一些技术支持岗位,提成往往是收入里相当可观的一块,...
做销售的都知道,提成是业绩的“命根子”,辛辛苦苦跑客户、冲业绩,就盼着月底多拿点提成改善生活,可有些公司却在这上面动起了“歪脑筋”:把你的提成单独计算,然后告诉你——“你这月工资没达到社保缴费基数,公司不给你交社保了!”听起来是不是挺憋屈?别急,今天咱们就从法律和情理两个角度,好好聊聊这事儿。
首先得明确一点:提成,本质上就是工资的一部分,根据国家《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销售提成属于计件工资的一种形式,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公司把“基本工资”和“提成”刻意拆开,只按基本工资来缴社保,这其实是一种变相降低社保缴费基数的行为——说白了,就是钻空子、省成本。
你可能听过公司这样的解释:“咱们这行流动性大,提成不稳定,缴社保操作起来太麻烦。”或者更直白一点:“你要高提成,就别指望社保全缴。”这些话听着好像有点“道理”,但实际上完全站不住脚,社保不是公司的“恩赐”,而是法律的强制性义务,只要劳动关系存在,公司就必须依法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这是写进《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红线。
现实中,很多销售岗位的朋友因为业绩压力大、岗位流动性高,往往不敢跟公司“较真”,甚至自己都以为“提成不算工资”,但这种沉默,反而助长了一些企业不规范的操作,你要知道,社保不仅仅是每月扣掉的那几百块钱,它直接关系到你的医疗、养老、生育、失业等一系列保障,今天你放任公司不缴,未来可能需要付出的代价远高于现在“省下来”的那点钱。
张明(化名)是某家电公司的销售经理,每月底薪4000元,提成按业绩比例发放,月提成平均在1万元左右,但公司一直只按4000元基数缴纳社保,张明最初觉得“到手钱多就行”,没太在意,直到去年因突发疾病住院,才发现医保报销额度远低于实际支出——因为他的社保缴费基数被严重压低。
事后张明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司辩称:“提成不属于固定工资,且双方曾口头约定‘高提成低社保’”,但仲裁委明确指出:提成是工资的组成部分,缴费基数应包含每月实际发放的提成金额,最终公司不仅被责令补缴社保,还额外支付了滞纳金。
这类案件中,企业的“口头协议”“行业惯例”等借口往往得不到法律支持,法官和仲裁员普遍认为:依法参保是强制性义务,不允许用人单位通过“协议”方式规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六条: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销售提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作为律师,我想对销售岗位的朋友说几句真心话:
你的提成,是你的劳动成果,更是社保缴费的法定基数,公司无权以“行业特点”“薪酬结构”为理由,剥夺你的社保权益,如果遇到公司拒绝按实际工资(含提成)缴社保,你可以:
也别轻信“缴社保就得降提成”的说法——依法缴费是企业的责任,不是与你讨价还价的筹码,你是靠能力吃饭的销售,你的权益,值得被认真对待。
提成是业绩的奖励,公司就能不交社保?,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做销售的都知道,提成是业绩的“命根子”,辛辛苦苦跑客户、冲业绩,就盼着月底多拿点提成改善生活,可有些公司却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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