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我一个月工资,我炒了它,能拿到钱吗?
嘿,朋友,最近是不是有点烦?是不是遇到了老板拖欠工资的糟心事?辛辛苦苦一个月,就盼着发工资那几天,结果左等右等,老板要么装聋作哑,要么就说“再等等,公司最近资金周转不开”,这一等,一个月过去了,工资还是没影,那种感觉,真的是太憋屈了!上有老下有小,房租水电信用卡,哪一样不要钱?公司这么一搞,生活都快没着落了。
这时候,很多人心里都会冒出一个念头:“这班我是一天也不想上了!” 但转念一想,“我主动辞职,那欠我的工资是不是就更要不回来了?” 别慌,朋友,今天我就告诉你,在公司拖欠工资一个月的情况下,你选择“被迫离职”,不仅有理,而且很可能有权拿到你应得的一切!
咱们得明白,这可不是简单的“我不干了”,这叫“被迫离职”,背后的原因是公司拖欠工资在先!这性质完全不一样,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工资是劳动者的血汗钱,公司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拖欠工资,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当公司拖欠你一个月工资,而且经过你(或者通过工会)要求后,公司还是不给,或者找各种理由拖着不给,这时候,你就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解除,不是你违约,而是公司违约在先,你是被迫无奈才走的。
被迫离职后,你能拿到什么呢?
- 欠你的工资,必须一分不少地给你!这是你的劳动所得,天经地义,不管公司有什么困难,都不能成为拖欠员工工资的借口。
- 经济补偿金!这可是个大头,很多人不知道还有这个,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导致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怎么算?按照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你看,你不仅有权要求公司把欠你的工资一分不少地补上,还可能有权拿到一笔经济补偿金!这可不是小数目,是你应得的补偿。
那具体该怎么做呢?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保留好所有证据!什么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公司发了多少工资,什么时候发的)、考勤记录、和公司负责人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都可以,最好能体现出你在催讨工资,以及公司拖欠的事实)、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有的话)等等,只要能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公司拖欠你工资的证据,都要好好保存,证据是王道,打官司也好,协商也好,没证据说啥都白搭。
第二步,向公司发出书面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一步非常关键,不能口头说说就算了,通知书里要写清楚:因为公司自X年X月X日起拖欠X月工资(具体金额),经多次催讨仍未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本人现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请公司在X日内(比如3日内或5日内)结清拖欠的工资,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个通知书,一定要通过能够证明公司已经收到的方式送达,比如邮寄(用EMS,保留好快递单和签收记录)、或者发送到公司指定的工作邮箱(保留发送记录和已读回执,如果有的话)。千万不要只口头说一声就走了,那后续维权会很麻烦。
第三步,协商或维权。发了通知书后,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要求他们尽快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愿意协商解决,那是最好的,省时省力,如果公司还是耍赖,不肯支付,那你就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了,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后,如果公司还不执行,你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公司拖欠工资,咱们不能忍气吞声,更不能自认倒霉,你的每一分钱,都是你应得的!被迫离职不是结束,而是你依法维权的开始。
建议参考:
- 保持冷静,理性维权:遇到这种事,生气在所难免,但冲动解决不了问题,冷静下来,收集证据,按步骤来。
- 证据为王,务必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银行流水、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与负责人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录音等)、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及送达证明等,都要妥善保管,原件尽量保留,复印件也要清晰。
- 书面通知,规范操作: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有书面通知,并且内容要明确,引用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送达方式要留有证据。
- 及时维权,不要拖延: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别拖太久,以免超过时效。
- 寻求帮助,专业指导:如果觉得流程复杂,或者公司态度强硬,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咨询,或者考虑聘请专业律师协助,很多地方也有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帮助。
- 与公司沟通时注意技巧:必要时可以进行录音,但要注意不要侵犯他人隐私,沟通过程中尽量引导对方承认拖欠工资的事实。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公司拖欠一个月工资,员工选择“被迫离职”是完全合法的,并且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这不是员工“闹事”,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正当权利。
关键在于,你要勇敢地站出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整个过程中,保留好证据是重中之重,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定程序,及时申请劳动仲裁是有效途径。
别觉得自己势单力薄,法律是站在咱们劳动者这边的,遇到不公,千万别忍气吞声,你的每一次合法维权,都是在为自己争取权益,也在推动整个职场环境变得更好,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正在困惑的你,祝你维权顺利,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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