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能否同时主张
法律解析: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同时主张。二者适用情形不同,性质有别,同时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 经济补偿金和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涉及的两种不同补偿方式。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下,...
经济补偿金补偿月数需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最高补偿不超过十二个月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法定标准时)。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时,按一年计算,即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工作了 8 个月,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而如果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用人单位则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对于高收入劳动者,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例如,某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5000 元,三倍就是 15000 元。若劳动者月工资为 20000 元,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月工资按照 15000 元计算,且最多补偿 12 个月。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金。经济补偿金补偿月数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法律解析: 经济补偿金补偿月数需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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