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
法律解析: 劳务合同关系和雇佣关系存在多方面区别,在主体方面,劳务合同主体更广泛,雇佣关系主体一般为自然人与自然人或自然人与法人;在主体地位上,劳务合同双方地位平等,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存在一定的...
雇佣关系争议主要包括报酬支付争议、人身损害赔偿争议、合同履行争议、主体资格争议、解除雇佣关系争议等。
报酬支付争议是较为常见的雇佣关系争议之一。在雇佣活动中,雇主和雇员往往会就报酬的数额、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时间产生分歧。比如,雇员认为自己付出的劳动价值与所获得的报酬不匹配,要求增加工资;或者雇主以各种理由拖欠、克扣雇员的报酬,像以经营困难为由延迟支付工资,以工作成果未达到预期为由扣除部分报酬等。
人身损害赔偿争议也较为突出。当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时,责任的承担问题常常引发争议。如果是雇员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导致受伤,雇主和雇员可能会就比例产生分歧。例如,雇员在操作机器时违反了安全规定而受伤,雇主可能认为雇员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对于第三人造成雇员损害的情况,赔偿责任的界定也容易产生纠纷,是由第三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还是雇主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等,都可能成为争议焦点。
合同履行争议同样不容忽视。雇佣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若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就可能引发争议。比如雇主擅自变更工作内容或工作地点,未与雇员协商一致,雇员可能会认为雇主违约;或者雇员未按照约定的工作时间和质量完成工作任务,雇主也可能追究其违约责任。
主体资格争议也是雇佣关系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在一些情况下,对于雇主和雇员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存在争议。例如,雇主可能不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却雇佣了员工,在发生争议时,可能会影响到双方权利义务的认定和责任的承担。
解除雇佣关系争议也时有发生。雇主可能以雇员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解除雇佣关系,而雇员认为雇主的解除行为没有合理依据,属于违法解除,从而要求雇主给予相应的赔偿;反之,雇员提前解除雇佣关系,雇主可能会要求雇员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解析: 雇佣关系争议主要包括报酬支付争议、人身损害赔偿争议、合同履行争议、主体资格争议、解除雇佣关系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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