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有何区别

普法百科20秒前1
法律解析: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在工作时间、劳动合同形式、劳动关系数量、工资支付周期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工作时间方面,全日制用工通常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一般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而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则相对灵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劳动合同形式方面,全日制用工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这体现了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

劳动关系数量方面,全日制劳动者一般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试用期方面,全日制用工中,除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其他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工资支付周期方面,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周期一般按月支付。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终止用工方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条件,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金。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终止用工时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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