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长期请病假工资该怎么发

普法百科4分钟前1
法律解析:

孕妇长期请病假,工资发放通常按照企业规章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一般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一、法律依据关于孕妇长期请病假工资的发放,主要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医疗期的确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孕妇同样适用这一医疗期规定。

三、工资计算方式一般企业会有自己的病假工资计算方式。有些企业按照职工的工龄和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来发放病假工资。例如,职工工龄不满2年的,可能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等。但不管企业采用何种计算方式,最终发放的病假工资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四、特殊情况如果孕妇所在企业有更优厚的病假工资政策,比如按照全额工资发放病假工资,那么应按照企业的规定执行。如果孕妇因保胎需要长期请假,有些地区有专门的规定,可能会按照病假工资或其他标准来处理,具体要参照当地的相关政策。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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