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单位不上班的人员怎么举报
可通过向单位内部相关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进行举报。
单位内部通常设有专门处理此类事务的部门。如果发现有单位人员不上班的情况,可以先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行政部门反映。这两个部门在单位中负责人员的管理和考勤等工作,对于员工的出勤情况有管理职责。向他们举报,他们能够及时了解情况,并且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比如,人力资源部门可以查看该员工的考勤记录,依据单位的考勤制度对其进行警告、扣除绩效等相应处罚。
若单位内部处理结果不能令人满意,或者存在包庇等情况,可以考虑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举报。上级主管部门对该单位有领导和监督的权力,他们有能力对这种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例如,对于一些国有企业,其上级主管部门可能是国资委等机构,向这些部门反映问题,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展开调查,要求单位给出合理的解释,并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劳动监察部门也是可以举报的重要途径。劳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如果不上班人员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比如,单位员工长期不上班,单位却未依法处理,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整改,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市场的正常秩序。
对于一些公职人员不上班的情况,还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对公职人员的纪律和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公职人员有严格的工作纪律要求,不上班的行为可能违反了相关纪律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会对其进行调查,如果确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在举报时,要注意提供充分的证据,如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以确保举报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这样才能让相关部门更好地处理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三)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四)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行为的;
(五)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