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
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首先是劳动合同期满。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情形,当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若双方没有续签等后续行为,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例如,小李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三年期满后,在没有新的约定情况下,合同就终止了。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开始享受该待遇时,劳动合同也随之终止。因为此时劳动者进入了退休养老阶段,不再符合劳动合同主体中劳动者的工作状态。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当劳动者出现这种情况时,其作为劳动合同一方主体的资格已经不存在,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所以会终止。
另外,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当用人单位被法院宣告破产,意味着其已经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和资格,无法再履行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然终止。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这些情况都表明用人单位无法再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劳动合同也会因此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终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适应未来可能出现的新情况。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