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会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等情况会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是常见的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当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届满时,若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或未达成续签协议,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这是基于合同的约定和期限性特点,在约定期限结束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按照约定正常结束。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其生活有了基本的保障,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也随之终止。这是因为劳动者的身份发生了转变,从劳动就业状态进入到养老保障状态。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主体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定其下落和状态,劳动合同的履行失去了实际意义,所以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当用人单位被法院宣告破产时,其已经丧失了继续经营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无法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因此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这些情况意味着用人单位的经营资格被取消或者其自身决定停止经营活动,无法继续履行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也会因此而终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终止。这为法律的适用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不同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的变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