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属于劳动法哪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未对旷工作出具体规定,但第25条赋予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进一步明确,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虽然《劳动法》没有直接对旷工进行定义和具体规范,但它为用人单位处理旷工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提供了原则性的依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这表明,当劳动者出现比较严重的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其中就可能包括旷工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有权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而《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这里强调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处理劳动纠纷中的重要性。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对旷工的定义、旷工的处罚等作出明确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是指规章制度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程序合法要求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经过**程序,并且向劳动者公示。只有这样,用人单位依据规章制度对旷工的劳动者进行处理才具有合法性。例如,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旷工3天以上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解除劳动合同,且该制度合法有效,那么当劳动者旷工达到这个标准时,用人单位就可以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