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协议属于劳动合同吗

普法百科5小时前1
法律解析:

用工协议不一定属于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它可能涵盖多种不同性质的协议,有些用工协议符合劳动合同的特征,属于劳动合同;而有些则可能是劳务协议等其他类型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判断一份用工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主要看其是否具备劳动合同的核心要素。

要看主体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用人单位通常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如果用工协议中的双方主体符合这种劳动关系的主体要求,是判断其为劳动合同的一个重要基础。

要看协议内容是否体现了劳动关系的特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一些必备条款,如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如果一份用工协议包含了这些反映劳动关系权利义务的关键内容,那么它更有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合同。

例如,某公司与员工签订的用工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保缴纳等内容,并且员工接受公司的管理,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工作,这种情况下,该用工协议就属于劳动合同。

如果用工协议体现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劳务关系,比如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那么这份用工协议就不属于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协议。比如,某企业临时聘请一名技术人员为其完成一个特定项目,双方签订的用工协议仅约定了项目内容、完成时间和报酬,技术人员自主安排工作时间和方式,不受企业的日常管理,这种协议就属于劳务协议,而非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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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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